8年前投行业务涉嫌违法违规 招商证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赵云
8 月 12 日晚间,招商证券(SH600999,股价13.84元,市值1204亿元)发布公告称,因公司2014年在开展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现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科)独立财务顾问业务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关于本次因中安科事件被证监会立案事项,招商证券相关人士表示:“在司法方面,我司已依法履行对投资者的赔付责任,且可能是目前为止唯一一家承担了赔付责任的中介机构,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消除投资者损失方面,尽到了义务。”
回过头看,本次证监会对招商证券立案调查的是8年前的事,属于处置历史存量风险。对此,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虽然时间已久,但只要是依法追溯,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介机构要有长期责任意识,不要有侥幸心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21年以来,已有多家券商因投行业务违规被立案。
中安科被认定虚假陈述
2014年2月14日,中安科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关联交易议案,决定向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消技术)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招商证券为中安科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安消技术的审计机构,银信资产评估为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机构。
2014年12月27日,中安科公告其重大资产重组获得证监会核准,以及其向中恒汇志分别发行3.96亿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安消技术100%股权,发行1.21亿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0亿元。2015年1月23日,中安科新增股份完成登记,资产重组完成。
2019年5月,证监会认定中安消技术未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盈利预测信息和虚增2013年营业收入,导致中安科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因此,证监会对两公司、标的公司控股股东、评估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就中安科一事,证监会并未对会计师事务所、券商作出行政处罚。不过,在2020年5月,证监会提到中安消借壳欺诈及银信评估未勤勉尽责案,彼时证监会表示,本案表明,对于重大资产重组中的舞弊行为,上市公司重组参与各方、中介机构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商证券承担连带责任
虽然招商证券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并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此后陆续有投资者起诉中安科等,要求就虚假陈述行为进行赔偿。
2021年5月,上海高院二审判决中安消技术对中安科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招商证券对中安科的付款义务在2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安科的付款义务在1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021年6月1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对上述二审判决评论道:我们注意到,在近期个别案件中,法院判决相关中介机构按比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是法院根据个案事实依法作出的司法判决,我们充分尊重。
“下一步,我会将结合实践情况,不断完善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与证券业务活动的制度规则,细化相关工作流程和标准等,进一步厘清各主体责任边界,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机制,为法院在个案中准确判断相关中介机构的过错程度及勤勉尽责情况等提供助力。同时,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法院修改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等,不断完善相关司法制度。”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进一步说道。
招商证券2021年年报显示,截至2022年3月25日,除示范案件2名投资者外,招商证券共收到上海金融法院转来的4071名投资者的起诉材料及应诉通知。其中,上海金融法院已就3630名投资者所涉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判令招商证券就中安科需向投资者支付的损失45962.93万元在2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多家券商投行违规被查
近年来,证监会经常提及,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要求,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督促中介机构履职尽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当然,这从2021年来多家券商因投行业务违规被立案调查就可见一斑,同时,这也为证券市场的中介机构不尽职履责实实在在敲响了警钟。
2021年9月,国海证券、粤开证券均因在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债券承销业务中涉嫌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立案。
2022年1月,中德证券因在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保荐业务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2022年7月,江海证券因在担任欧比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财务顾问时涉嫌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立案。
许峰律师表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具有杠杆效应,监管一家中介机构等于监管几十上百家上市公司,相信未来对中介机构的监管会越来越严格。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22年5月,证监会在系统内印发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现场检查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强化投行内控现场检查。证监会表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落实好穿透式监管、全链条问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