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哲涵:需防止金融风险通过“多面手”跨行业渗透
曲哲涵
“金融从业门槛降低了吗?”如今,不少人有这样的疑问。比如,随便在街上遇见一个人,一不小心接个电话,对方就能跟你讲上半天:结构化投资,保本收益、浮动收益、保证收益,听起来叫人动心又让人将信将疑。特别是一些查处集资诈骗、非法理财的案例,让人们对各路“中介”“代理”“顾问”心存疑虑,避之不及。
伴随金融创新步伐加快,百姓理财不再限于“国债、股票、基金”老三样,品类多到令人眼花缭乱;电销、网销等新渠道日益延展,理财方式更加灵活、便捷。
人们当然希望有靠谱的“管家”提供咨询乃至帮助打理财富,使家庭资产保值增值。理财市场越是纷繁热闹,金融业越须提防“李鬼”,把高素质的销售人员送到百姓身边。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在以往的“专业门槛”之上,又增加了“职业道德门槛”和“个人信用门槛”。根据《规定》,有某些“职业污点”的人员,将不能从事保险代理工作,比如因贪污、受贿、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等被判处刑罚的,被金融监管机构决定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入行的,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等等。在当前金融领域防风险攻坚战下,如此细化对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把好“人”这一关,显得非常必要。
当然,让更多称职的理财师走到百姓身边,“挤走”那些招摇撞骗者,仅仅抬高“门槛”还不够。金融行业需要继续加快中介的改革创新,推进“人”的流动,完善对“人”的管理。
要适应金融混业经营现状,尽快实现金融各行业中介人员和机构的资质互认,为居民培养更多可以“一站式购齐”的“金融管家”“金融超市”,降低综合理财资金费用成本。
根据新的《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目前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只限于通过一家机构进行执业登记。较之国际通行的“一个代理人同时为多家公司代理产品”的做法,这种规定遏制了保险公司的手续费恶性竞争,但是降低了消费者的服务体验,亟待监管部门平衡风险与创新的关系,适时改进。
目前国内已经涌现出多家开展综合经营的金融集团,旗下金融牌照齐全,可以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如果每款产品都需要一个代理人、收取一份佣金,金融企业会增加成本,对消费者来说也提高了理财成本,并且一定程度上会催生“存单变保单”的问题。打通各行业人员资质以及执业“壁垒”,让身怀“十八般武艺”的“金融管家”为人们提供全面、细致的“定制化”理财服务,正当其时。
要继续大力消除金融中介行业的“灰色”现象。保险业的团队营销方式中,存在金字塔式的组织构架,为社会所诟病。位于“塔尖”的“代理人”哪怕没有什么新单,靠团队下面层层“新人”“新单”,就能获得令人咂舌的“管理绩效”。而“塔底”的营销员风里来雨里去,收入依然微薄。
这种情况下,新人流失很快,且因“生计所迫”容易发生营销误导等问题。而位于“塔尖”的营销大佬,可以在保险企业甚至行业内呼风唤雨,甚至“绑架”保险公司的产品开发策略和销售策略。新的《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明令保险代理人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保险产品作为招聘从业人员的条件,但是,要有效解决“金字塔”架构的弊端,还得拿出得力的措施。
目前在金融业,保险业的营销终端做得“接地气”,不仅各家企业都推出产品咨询、保单查询、理赔报案的APP,保险行业协会也开发出全球首个消费者保单统一查询的手机软件,里面汇集了全国166家保险公司的1500余位客服人员,为消费者提供有针对性的产品服务咨询。
已经投保的消费者,可通过该平台查询保单状态并管理保单信息,找到150家保险公司的1.3万个自营网点。未来,金融业应更多地利用行业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开发覆盖产品更广、服务功能更多的移动终端软件,用“电子地图”的方式,将靠谱的“人”和“产品”送到消费者手里。
当然,配合“人”的流动,还需要进一步强化金融业的协同监管,防止金融风险通过“多面手”跨行业渗透。此外,要继续完善行业黑名单,让违法违规、坑害消费者的“专家”“专员”,在金融市场上寸步难行。
(本文转载自《人民日报》“金海观潮”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