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10月14日] -- 每日经济新闻 -- 版次:[01]

每经热评|多家公司下调激励考核目标 是否合理要看三方面

每经评论员 赵李南
  崇达技术(SZ002815,股价10.26元,市值91.21亿元)近日宣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崇达技术新的业绩考核指标较原来拟定的指标大约打了“对折”。而对于该调整,上市公司称系源于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且新的业绩考核指标“仍然具有挑战性”。
  笔者注意到,近期除了崇达技术之外,另外两家公司伟创电气(SH688698,股价18.75元,市值33.75亿元)和宏昌科技(SZ301008,股价23.01元,市值18.41亿元)也有类似举动,理由与崇达技术类似。
  在理想状态下,也即在上市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完全分离时,股权激励从本质上来讲是管理层和业务骨干薪酬的一部分。因此,管理层向股东承诺相应的业绩以换取一定的薪酬,这一做法只要股东大会通过后便可执行,至于所需要摊销的费用多少和考核目标合理性则由股东们权衡,其他的非利益相关方无权干涉。
  然而,现实中的状况却常常与上述“理想状态”有所出入。通常情况下,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能够控制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大部分董事席位和关键管理层成员的人事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以低考核目标的业绩承诺便能够换取相对市场价格便宜很多的股票,显然对其他少数股东而言是有失公允的。
  笔者认为,股东在对上市公司调整股权激励考核目标投票时应当审慎,并应当从如下几个方面考虑。
  第一,事实上,股份支付所摊销的费用是与考核目标挂钩的。也即,授予股票或者期权的价格与考核目标挂钩。在此前确定授予股票或期权价格时,考虑的目标显然是未调整前的那个“较高”的业绩考核目标。因此,在下调考核目标时,股东需要考虑上调授予价格或者要求股权激励的享受对象补足相应差价,以降低公司将来所需要摊销的费用,这样才能够保持摊销费用与考核目标之间的匹配性。
  第二,从股东的利益出发,评估上市公司的业绩增长,并不是管理层使得上市公司超越行业均值多少,而是取得了多少绝对收益。在很多产能过剩行业中,行业的平均增速很低,如果管理层仅以取得超越行业平均增速的业绩便可以换来高额回报显然不合理。因为,对于散户投资者而言,由于其船小好调头的特性,应当比较的是全社会各个行业,优中选优地去投资。所以,对于散户投资者而言,绝对收益更为重要。
  第三,股东应当审慎考虑上市公司是否在利用大额资本支出,以实现短期内拉高业绩,而长期看却形成了过剩产能。由于折旧摊销的滞后性,在以定增、可转债等方式筹资的情况下,管理层可以通过新增产能以达到收入和利润的迅速增长,以此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考核目标。但这种方式如果缺乏长远考虑,所投产能如果前景不明朗,加之会在接下来的数十年里每年都产生折旧摊销,是对股东权益的长期损害。
  投资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投资者也不应当将规范上市公司经营都寄希望于监管,而是应当不断丰富知识构成,优中选优、用脚投票,最终让资本市场不断筛选出优质企业,淘汰落后企业,这样才能达到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