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53个罚款事项
相关事项涉及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每经记者 李可愚 每经编辑 陈旭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取消和调整了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设定的53个罚款事项,其中,取消29个罚款事项,调整24个罚款事项。
据介绍,这些罚款事项主要集中在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领域,取消和调整的目的是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决定》明确了这些罚款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处理决定和替代监管措施。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决定》的实施有利于解决实践中的一些突出问题,有利于惠企利民,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有利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取消29个罚款事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决定》显示,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开展了清理行政法规和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工作。经清理,决定取消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9个罚款事项,调整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4个罚款事项。
具体来看,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规定定期提交报告,逾期未改正行为的罚款;对未经许可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等行为的罚款;以及对道路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行为的罚款等,此次都被取消。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分析,此前很长一段时间,乱罚款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比较明显的不良影响,群众对此意见非常强烈。因此,取消不合理不规范罚款应该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也有利于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赵鹏认为,《决定》取消了一批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的罚款事项,明确要求与上位法保持一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监管,这对于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伴随社会分工的精细化,法律和监管也会呈现功能分化的趋势,与此同时,不同的法律法规规章也就容易交叉重叠,这种情况虽然无法完全避免,但过多的重复、冲突会给基层执法和企业群众带来困扰。《决定》在标准化、产品质量这些重叠交叉较多的领域进行清理,并明确了如何制定替代监管措施,就是对这一现象的回应,其推行将有利于减少法律规定的冲突,推进法律规范体系的协调。
坚决杜绝逐利执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司法部有关负责人特别强调,《决定》取消29个罚款事项,但取消并不意味着不管了,针对这些事项,《决定》要求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一是对于可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纳入日常监管,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行为的,督促违法行为人及时改正,完善管理制度,合法合规经营;
二是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管,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适用警告、通报批评等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从源头上避免重复罚款;
三是随着科技的进步,对于能够通过数据共享等方式实现管理目的的,由有关行政机关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查验和监管,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明确指出,行政机关要坚持执法为民,罚款不是目的,只是手段。
要通过罚款等处罚预防、纠正和惩戒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得违法实施罚款,不得为了罚款而罚款,坚决杜绝逐利执法,严禁下达罚没指标。2021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明确要求,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会同司法行政等部门按规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司法部将配合财政部做好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