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统一大市场要打通行政、事业和企业身份界限
每经特约评论员 陈宪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抓好五个“统一”,即:一是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二是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三是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四是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五是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其中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包括土地和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技术和数据市场、能源市场以及生态环境。在我国坚持市场导向的改革进程中,土地和劳动力的商品化、市场化晚于其他要素,所以,它们经常被放在一起。时至今日,土地和劳动力这两个性质迥异的要素,分开来讨论似乎更好一些。
在“第三个统一”中,有和“人”直接有关的市场。这里的“人”指人力资源,包括劳动力和人才。《意见》指出:“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劳动力、人才跨地区顺畅流动”。人才是第一资源,大家对这句话已经耳熟能详。讲得更专业一点,人才是第一资源亦即人力资本是第一资源。人力资本、技术和企业家精神是供给侧的动力,是经济增长的中长期动力。其中,人力资本在供给侧“三驾马车”中的关键作用是一望即知的:技术是靠人力资本做出来的,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是最为稀缺的人力资本。人力资源(人力资本)市场在统一大市场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人力资本的载体是劳动。和劳动力主要从事简单劳动、重复劳动不同的是,人力资本主要从事技术劳动和管理劳动。人力资本和劳动力在统计意义上的基本分界,是受教育程度。一般来说,在平均受教育年限以上的人力资源,统计在人力资本(人才)层面;在平均受教育年限以下的人力资源,统计在劳动力层面。随着全民受教育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及市场自身的建设与改革,人力资源市场也应该是一个统一市场,即劳动力和人力资本统一的市场。这是中国人力资源市场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之一。
分别看劳动力市场和人力资本市场,可以说,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已经几无门槛和割裂,实现了市场化,未来其建设重点主要在制度和标准的规范性。人力资本市场则集中在行政(公务员)、事业(公立的学校、科研机构和医院)和企业这三个部分,它们之间及内部还存在门槛、歧视和割裂。例如,在行政机关和一些行业的国有企业,其员工还受到不同程度的特殊保护,其流动性和市场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由于笔者长期工作在人力资本密集的大学,所以,对人力资本市场内部的割裂有比较深切的感受。当然,限于调研的不充分,笔者只能从一两个角度谈其中的问题,并试着提出改革建议。人力资本在企业层面基本上做到了市场化,员工只有一个身份,只以能力(绩效加年资)论英雄;前些年从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当时还有“老人老办法”的改革措施,保留了少部分事业编制。随着时间推移,这些人已基本退休,所以,在这些转制企业,员工也基本是一种身份了。比较复杂的是在非企业单位,这里的员工有两种基本的不同身份:有编制或编制内的,没有编制或编制外的。没有编制的群体,都采用人事代理的方式就业。而且,人事代理的方式又有不同的制度安排。
在当下的现实中,采用编制和人事代理方式管理非企业单位的人力资源,肯定有比较特殊的理由,譬如资源问题。但是,这其中也有作茧自缚的问题,那就是继续保留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编制。编制这种管理制度和方法,已经到了进行彻底改革的时候。非企业单位有存在的理由,并不意味这些单位内部的员工不可以用统一的市场化方式管理。而且,在这些单位,已经有部分员工是市场化管理了。只有打通行政、事业和企业人力资本的身份界限,才能真正做到“劳动力、人才跨地区顺畅流动”。这是加快建立劳动力和人力资本统一大市场的题中应有之义。
举上述这个例子,可能“不合时宜”。但笔者要强调的是,建设统一大市场要“眼中有人”,要有具体的问题导向,进行切切实实的改革。当统一大市场与“人”联系在一起,就有了公平正义的内涵。提出“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无可争议地有这一重含义。所以,加快建立统一大市场的出发点和改革思路,务必要有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在一定时期,有些理念还不能全部变为现实,这很正常,但不能不说、不做,更不能忘记。唯此,先进的理念才能变为生活的现实。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上海全球城市研究院特聘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