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01月24日] -- 每日经济新闻 -- 版次:[03]

涉亚太药业财务造假案,两家中介机构均被罚 安信证券因尽调不充分一次性收8张罚单

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何剑岭
  1月19日,浙江证监局8张罚单齐发,涉及安信证券及7名相关人员,其中2名保代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年内不得从事保荐业务相关职务。
  浙江证监局指出,安信证券在开展亚太药业2015年重大资产购买项目、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对此,安信证券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公司将引以为戒,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记者了解到,亚太药业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值得一提的是,就在2022年1月17日,亚太药业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天健所刚刚被没收业务收入155万元,并处以3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7名相关人员也受处罚
 
 1月19日,浙江证监局一次性8张罚单引起了业内关注。浙江证监局披露显示,安信证券在开展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2015年重大资产购买项目、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未能对亚太药业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尽职调查不充分,未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内部质量控制不完善。
  因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安信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浙江证监局强调:“你公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与此同时,还有7名相关人员也受到了处罚,包括亚太药业2015年重大资产购买项目的财务顾问主办人、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的保荐代表人、项目质控部门负责人、项目内核负责人、时任投行业务部门负责人、时任分管投行业务的副总经理等。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作为亚太药业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保荐代表人的2人,均被浙江证监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实际履行上述职务。安信证券也应当作出免除2人相关职务的决定。
  对于本次监管处罚,安信证券向记者表示,公司将引以为戒,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今后将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更主动、更尽责地扮演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角色,与监管部门、交易所同向发力,持续提高内部治理水平。
 
 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被罚
 
 那么,亚太药业到底有何问题呢?2021年4月22日,浙江证监局披露称,2015年底,亚太药业收购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高峰)100%股权,上海新高峰成为亚太药业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然而,2016~2018年,上海新高峰在未开展真实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来自安徽贤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客户的销售收入,并通过3家第三方主体实现资金流转,从而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营业利润。上述财务数据纳入亚太药业合并报表后,导致亚太药业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亚太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还对17名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
  因此,这也就形成了前述对安信证券的相关处罚。但实际上,就在安信证券被处罚之前,即2022年1月17日,浙江证监局就向亚太药业2017年、2018年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及3名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发出了2022年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浙江证监局称,天健所为亚太药业2017年、2018年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然而,亚太药业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审计工作存在若干问题,如未充分关注供应商资质、未对交易合理性保持职业怀疑、未对合同异常保持合理怀疑等。
  因此,浙江证监局决定责令天健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55万元,并处以310万元罚款;对3名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处以5万元、8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