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03月25日] -- 每日经济新闻 -- 版次:[01]

加快黄河保护立法 把生态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

每经评论员 余蕊均
  内蒙古达拉特旗段黄河大堤内“丢弃死猪”事件持续发酵。最新消息显示,截至23日9时,当地已收集死猪48头,确定抛弃死猪嫌疑人2名。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两级纪委监委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启动追责问责程序,相关排查工作还在继续。
  这不禁让人想到,长江流域也曾频现类似触目惊心画面。尤其是2013年3月发生在上海的“黄浦江万头死猪漂浮”事件,不仅引发公众对饮水安全的担忧、对跨区域污染转移的关注,更将长期被忽视的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推向前台。同年11月,国务院发布《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予以严格规定,其后,相关部门规范也随之出炉。
  近年来,各界对促进长江流域绿色发展逐步达成共识,越来越多人意识到长江“病了”得治病,沿江省市也比以往更重视对这条“黄金水道”的保护,不过,要彻底根除流域污染、修复流域生态,无疑仍需更大力度、更多时日。
  今年3月1日,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从顶层设计上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建立起了“硬约束”,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更严格的处罚措施。比如“保护不力”“问题突出”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将被约谈;非法采砂的最高罚款从过去的30万元,提高到处货值金额20倍以下或最高200万元等。
  应该说,这部专门法为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立下了“规矩”,为“十四五”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明确了“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边界。
  对应来看,目前黄河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各地区在资源开发、治理与保护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矛盾冲突,对一向“体弱多病”的黄河来说,急需一部有针对性、特殊性和系统性的专门法律,“对症下药”加强生态系统修复和环境治理。
  更重要的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一样,同为重大国家战略,并且在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一章中着墨颇多。无论从现实需求还是未来发展的角度考量,都应加快黄河保护立法进程,用法律的“钢牙利爪”助推这项区域重大战略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
  全国人大环资委相关负责人此前公开表示,黄河保护立法已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国务院有关部门正抓紧进行起草工作。
  回顾《长江保护法》立法进程,其立法理念、制度设计和立法工作经验对包括黄河在内的其他流域立法,都有重要借鉴意义。该法于2018年开始立法调研,2019年12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历经三次审议于2020年12月表决通过,如此快速,更彰显出了“把生态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的重要性与迫切性。
  时不我待,不妨把此次黄河大堤内“触目惊心”的一幕视为“警示片”,让“立法”加快进程并立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