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12月06日] -- 每日经济新闻 -- 版次:[10]

深汕特别合作区:商品住房始“解冻”税收服务早筹划

 12月2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启动深汕特别合作区过渡期商品房销售的公告》,冻结两年的深汕合作区房地产市场,正式启动过渡期商品房销售工作。公告显示:深汕合作区内家庭限购2套(包含商务公寓),成年单身人士限购1套;合作区购买商品房套数不计入深圳其他区限购;只限个人购买,相关部门将实施销售价格指导;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限售5年。
  在此背景之下,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已着手成立不动产交易税收征管专项工作小组并召开会议,针对委托代征协议文书、特软系统测试、征管操作流程培训、存量房交易税政征管、税收票证、税款结报等不动产交易涉税工作提前筹划,制定工作推进表,安排部署相关人员对标对表开展工作。
  据了解,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建立专项工作小组,居中统筹协调各项工作,专门选取办税业务骨干,举办不动产交易相关业务政策、办税操作流程等涉税业务课程培训,组织编写《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指引》,提高税务人员业务办税能力,推出导税服务、延时服务等举措,确保纳税人办税办得舒心。
  “不动产交易涉税办理很重要,我们提前筹划,精心准备,要将这项服务于纳税人的好事办好,不断提高办税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助力合作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邹剑雄表示。 记者: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