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社会监督力量 A股需要“吹哨人”
每经评论员 杜恒峰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和严格保护”。这是国务院首次提及“吹哨人”制度,由此引发社会广泛热议。
“吹哨人”(whistle blower)源自英国:警察在发现罪案时吹哨,以引起同事和民众的注意。在上世纪70年代,美国人拉尔夫·纳德等人阐释了其含义:对组织内部的腐败、浪费、欺诈等非法或有害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揭发的组织内部成员。
和食品安全领域一样,A股市场也需要调动社会监督的力量,而吹哨人制度可以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我们知道,A股的基础制度是核准制,大量监管资源放在了IPO审核这一事前监管手段上。但从上市公司的生命周期来看,IPO环节正如胎儿之于人类,只占很小的一部分。从这些年的上市公司造假案来看,更多造假案发生在上市之后。随着上市公司数量持续增长,加上行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性越来越强,监管的难度也在迅速提升。
“吹哨人”制度正是解决监管者和被监管对象信息不对称的良好途径。“吹哨人”位于被监管者内部,熟悉其内部情况,甚至掌握核心证据,可以对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进而大大降低监管成本,而及时的举报也有利于减少违法者给利益相关方带来更大损失,是一项多赢的制度安排。此外,“吹哨人”制度本身就带有极强的震慑作用,可以有效降低造假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A股正在推进注册制的重大改革,监管资源将更多向事后监管、持续性监管上倾斜。“吹哨人”制度,可以将监管力量从证监会、专业媒体这个较小的范围,扩展到上市公司内部甚至利益相关群体——比如供应商、经销商等,市场整体监管力量将因此大大增强。
不过,要让吹哨人制度在A股市场发挥理想的作用,还有三个问题需要重视。
一是要改变社会观念,让大家知道“吹哨人”与带有道德贬义的“告密者”完全不同,“吹哨人”是市场公平公正的维护力量,这需要不遗余力地宣传和教育。
二是要从立法的高度,建立起对“吹哨人”的严格保密、保护制度,打消“吹哨人”对于自身安全、对于自己未来职业生涯的顾虑。
三是要建立起与“吹哨人”所承担风险、所作贡献相匹配的奖励制度。对于一些市场操纵案,证监会可以给出上亿元的巨额罚单,但也面临执行难的问题,比如“股市黑嘴”廖英强被罚1.3亿,但他因为没有缴纳罚款而被列为“老赖”。针对可能出现的奖励兑现问题,在设计“吹哨人”制度时,需要加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