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多城市“刷标语”式环保整改方案照搬照抄遭通报
每经记者 李彪 每经编辑 陈旭
环境保护首要在于思想认识,但一些城市在制订整改方案时,因弄虚作假而闹出大笑话。
5月6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西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通报指出,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对待督察整改态度不认真、不严肃,在制订整改方案时照搬照抄甚至弄虚作假等问题凸显。
其中,太原、临汾等地市整改方案中多处提到对其他地市的整改要求,甚至出现“对朔州、运城等地市开展省级督察”等字样;临汾市曲沃县在整改措施清单中提出,要对“太原、阳泉、长治、晋城、临汾、晋中‘4+2’城市划定禁煤区”。
对此,督察认为,太原等多个地市对督察整改重视不够,敷衍应对,整改方案照抄照搬,形式主义问题突出,甚至只是“喊口号”“刷标语”,而不见抓落实、抓落地,失职失责明显。
山西省焦化产能“越调越多”
2018年11月6日至12月6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山西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
督察指出,截至2019年3月,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其中责令整改580家;立案处罚218家,罚款2356万元;立案侦查11件,拘留5人;约谈304人,问责307人。
山西省督察整改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等问题,一些领域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比较突出。
其中,山西省发改委、经信委2017年11月联合印发《山西省焦化产业布局意见》明确提出“太原全市严禁新建、扩建焦化项目”,但仅过两个月,两部门就以太原市保留焦化产能有其合理性为由,建议省政府同意清徐县通过产能置换,新建、扩建焦化项目,且太原美锦焦化等3个项目共计700万吨焦化产能已获备案。
通过“回头看”发现,山西省焦化产业调整优化力度不够,焦化产能“越调越多”,污染治理避难就易,焦炉无组织排放、熄焦水超标等问题十分突出。
同时,吕梁市及文水县擅自将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工程完成时限由2017年底前放宽至2018年12月,直至“回头看”时仍在试运行,每天近4000吨超标废水排入磁窑河。
现场检查发现,还有部分高浓度废水直接排入附近渗坑,渗坑已存储约6万立方米污水,监测数据显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分别高达2100毫克/升和67毫克/升,超出地表水Ⅴ类标准51.5倍和32.5倍。
此外,太原市侯村垃圾填埋场长期违规处置垃圾渗滤液,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相关部门不但不予监管,反而为其违法行为“开绿灯”。该填埋场渗滤液产生量远超处置能力,太原市城管委违规同意将渗滤液排入污水管网,2016年2月至今已累计排放35万吨;市环卫局竟然向市环保局发函,要求对污水处理厂可能产生的超标现象免于处罚。
抄袭、弄虚作假等问题突出
2018年11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西省开展“回头看”。发现山西省多地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整改方案照抄照搬,形式主义问题突出。
督察发现,太原市整改方案照抄照搬明显,整改方案中多处对其他地市提出整改要求。如关于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中,要求“对太原、大同、朔州、运城四个市开展第四轮省级督察”;关于散煤治理中,要求“太原、晋城、晋中等市完成禁煤区划定”;关于重点区域整治中,要求“对清徐、河津、介休、泽州等工业园区、产业园区进行排查”,明显照抄山西省整改方案,工作极不严肃。
临汾市、晋中市也存在类似问题。如临汾市曲沃县在整改措施清单中提出,要对“太原、阳泉、长治、晋城、临汾、晋中‘4+2’城市划定禁煤区”;晋中市榆次区制订的《榆次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整改任务实施方案》《榆次区贯彻落实省环保督察反馈整改任务实施方案》内容基本一致。
《大同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分工方案(试行)》没有认真分析本区域水污染问题,只是简单将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有关要求原文抄录,甚至还出现“各省市区、省会城市”等字样。
同时,一些地区还存在整改方案制订弄虚作假的问题。
督察发现,一些地方为应对督察,在整改方案印发时间上动歪心思。长治市煤炭工业局《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早在2017年8月4日就印发实施,但在正文中却堂而皇之将2017年9月27日山西省印发的《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9月11日印发的《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的通知》作为主要依据,存在明显弄虚作假行为。
督察认为,山西省对地市督察整改工作指导、督促、检查不力;太原等多个地市对督察整改重视不够,敷衍应对,整改方案照抄照搬,形式主义问题突出,甚至只是“喊口号”“刷标语”,而不见抓落实、抓落地,失职失责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