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发文 九大举措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
每经记者 张蕊 每经编辑 陈旭
5月5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提出,到2022年,我国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到2035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到本世纪中叶,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成熟定型。城乡全面融合,乡村全面振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
国家发改委规划司有关负责人就《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一项长期历史任务,必须明确改革的大方向大原则,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
推动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
城乡要素流动不顺畅,一直是城乡二元壁垒的突出体现。
记者注意到,本次《意见》为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提出了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等9项改革举措。
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前述负责人表示,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既是提高经济效率、提升全员劳动生产率、降低交易成本的关键制度,又是提高社会运行效率、降低社会成本的重要制度。必须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信息汇聚的良性循环。
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曾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目前进城务工的农民已高达2.88亿,虽然2.2亿农民工及其家属已被统计为城镇常住人口,但他们并没有城市户籍,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这部分城镇常住人口消费的增长。
本次《意见》在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方面提到,要有力有序有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加快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提升城市包容性,推动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
在蔡继明看来,一旦农民在城市落户,他们在城市就业的时间就会相对延长,消费水平自然可以大大提高。因此,解决城市化问题,就是要降低农民进城务工的门槛,加快农民工的市民化,要促进迁徙的人口定居,帮助进城的人口落户,增加收入,这也是拉动城市消费需求的重要途径。
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
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一直以来备受市场关注。
在这方面,《意见》明确要加快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动城中村、城边村、村级工业园等可连片开发区域土地依法合规整治入市;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房地一体、分割转让。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民集体权益。
那么随着征地范围缩小,哪些集体土地可以入市呢?
对此,蔡继明表示,在目前“三块地”改革试点中,允许入市的农村土地仅限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即存量的乡镇企业用地,这部分土地仅占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14%,而且绝大部分已经投入使用,仅靠这部分土地入市,不足以缓解目前城市建设用地供不应求的状况。
他认为,要放宽农地入市的条件,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中超过70%的宅基地,特别是3000万亩闲置的宅基地入市,这样有助于构建起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实现城乡之间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补齐城乡公共服务短板
“农村公共服务是乡村发展的明显短板,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必须加快补齐这个短板。”前述负责人表示,必须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统一、制度并轨。
在这方面,《意见》提出了6项改革举措,主要是建立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乡村治理机制等。
除了城乡公共服务不均等以外,城乡基础设施差距大,也极大地影响了城乡融合发展的进程。
对此,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前述负责人表示,从国际经验看,率先推动城乡交通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些发达国家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最直接措施,贯穿于城镇化的每个阶段。
“近些年来,我国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但与城市相比仍然十分滞后。必须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乡村,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快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该负责人说。
对此,《意见》提出了3项改革举措,主要是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机制,推动城乡路网的一体规划设计,统筹规划重要市政公用设施和城乡污染物的收运处置体系;健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机制,明确乡村基础设施的公共产品定位,构建事权清晰、权责一致、中央支持、省级统筹、市县负责的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机制;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管护机制,明确乡村基础设施的产权归属,由产权所有者建立管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