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专访东北财经大学中国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周天勇:对职务发明知识产权可确权发证 赋予发明人交易、抵押等权利
每经记者 张蕊 每经编辑 陈旭
2018年,我国不断涌现出重大的科技成果:北斗三号成功完成部署运营、首颗地震监测卫星升空、港珠澳大桥正式通车;今年年初,嫦娥四号又在月球背面成功着陆……随着科技引领发展的作用不断增强,中国正在更多的科技领域领跑全球。
尽管中国凭借科技创新取得了诸多成就,但也应当意识到,我们的自主创新能力还有待提升。当前,经济追求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是要放在调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上来,而调结构的中心环节便是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
“科技进步的目标是使中国进入世界创新型国家的第一方队,奠定雄厚的教育、人才和科技实力,成为富裕而又具有强劲竞争力的国家。”东北财经大学中国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际战略研究院原副院长周天勇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记者专访时表示,这需要在创新体制等方面进行大力度的改革。
在周天勇看来,最主要的就是要推动以知识产权为中心的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只有通过一系列以知识产权为中心的创新体制改革,形成研发创新的活力和动力,才能强有力地推动大量新型技术竞相涌现、相互交融,进而引发群体性的重大技术变革,并与各种商业创新模式相融合,成为产业变革最重要的技术方向,从而推动产业发展技术路线的更替和相关领域的革命性变革。”
支持组建民间技术交易平台
NBD:您认为推动知识产权改革应当从哪里着手?
周天勇:首先是要为职务发明知识产权确定比例和发放权证。
目前,中国大量的技术研发存在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研发中心,大量用于写学术论文、评职称和评院士等,闲置率高达95%以上。应当有国务院条例或者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财政和企业拨款、职务发明的技术专利,划定下限不低于40%,最高不超过80%的范围内,界定为研发人员的权利。
除了统一的技术专利证书外,对职务发明人拥有的知识产权比例,也要确权发证,并赋予他们交易、出租、抵押、入股和继承等权利。非国有企业研发中心的职务发明产权归属,可以由企业自己确定,也可以参照此办理。
另外,还要建立全球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考虑到技术进步对中国产业创新、结构调整、经济增长和增强竞争力越来越重要,要改变目前对侵犯知识产权司法打击软弱无力的状况,建立知识产权巡回法院和法庭,大幅度提高入罪量刑的等级,严厉打击盗仿技术和假冒产品等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必要时还应追究地方领导的责任,给技术发明、试验和产品化提供一个良好的创新环境。
如果不以最严厉的制度和措施保护发明创新,鼓励发明创造、储备颠覆性技术、蓄产业革命之势,那样下去支撑和推动国民经济中高速增长都可能成为幻想。
NBD:您认为除了现有的市场外,如何继续推动开放性知识产权及技术项目交易市场的完善?
周天勇:主要从三方面来加以推进。
首先,强制国有单位的专利和其他技术项目向社会开放。这些国有单位主要包括所有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等,强制开放可以使他们的专利、非专利技术、试验项目等,都可以出租、合股、交易。当然,现阶段这些国有单位的技术发明也有一些通病,比如为了追求完美实用性差、成本高而无法市场化,这样的问题可以由购买者购买后再继续研发、试验,最后产品化。
其次,要允许职务知识比例产权的交易。职务发明的研发人员也可以向单位谈判转让知识产权的比例部分,也有权向个人、法人协议转让和在市场上挂牌交易自己所拥有比例的知识产权,单位不得也不应该阻拦。
另外,要由部委协同,支持民间组建一个技术交易和转化的平台。以互联网思维方式,开创技术交易和转化的新方式,整合科技部、人社部、外专局、工信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研发中心、各类海外同学会、各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园区等有关信息,将创意者、技术人员、投资者、银行、并购者、企业、产业园、研发机构、会计师、律师、学者、政府官员等纳入进来,内容包括信息、路演、评估、交易、支付、众筹和其他融资等线上平台和线下基地。
当然,也可以包括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国有企业研发平台等,进入这一技术交易与转化电子平台,从而形成研发平台租赁市场,强制并鼓励以市场的方式向社会有偿开放。
建议研发人员个税税率最高档下调
NBD: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对推动企业及产业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您认为创新主体在制定技术创新的分配激励体系时,应当注意什么?
周天勇:首先,研发人员一定要按贡献分配。
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的研发人员,由于与党政后勤工作人员一起共事,科研经费下达后,往往是一起分配;一些专项科研项目,或者项目组内不分党政、研发、辅助等岗位平均分配,或者真正研发者由于职务职级低下而无分配的知识产权署名权和分配的话语权。因此,研发应当严格考核项目,制定指标,分清主次,更多地采取按结果分配,体现主要贡献者要多分多得。
其次,要按照知识产权比例分配。在单位知识产权出租、交易、入股时,职务发明人有权利分配和拥有知识产权中自己的知识比例部分。这样也能够促进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研发技术项目的可实现、实用化、经济性,使研发技术能够产品化、市场化和产业化。
再次,以激励智力和创新结果为导向管理科研人员和经费支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研发人员,不能简单比照党政人员进行管理。学术技术研究上,要破除权威、解放思想,百家争鸣、百花齐放,要允许“胡思乱想”,才能有奇思妙想。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很多经费投入了,却没有搞出成果。对于这种问题应当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分期按照科研成果完成情况拨付制,最好的办法是对已有的重大的、突破性的成果实行采购奖励制。如果以管理党政经费的办法来管理科研经费,结果大多是出不了高质量研发成果的。
最后,建议研发人员个人所得税税率的最高档从45%下调到25%。一些研发人员由于年收入额较大,按照目前45%的税率,个人所得几乎一半要被征税。当创新收入达到一定数额之后,这容易造成科研人员继续创新创造价值的动力减弱,特别不利于一些重大和颠覆性技术的突破;也容易造成如此高税率下的各类避税,让国家财政上得不偿失。因此,建议个人所得税率最高档应当下调20个百分点。
引导投资向产业创新方面流动
NBD:科研成果从最初的创意到最终产业化,离不开资金的支持。除了国家科研经费的支持,您认为应该如何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的融资体系?
周天勇:从技术发明到新技术产业化,需要有一系列环环相扣的融资链条。现在有很多投资行为容易受“赚快钱”的心理所影响,各类投资和借贷者更愿意将资金投入互联网+旅游、滴滴打车、共享单车、网上销售、互联网+物流仓储运输等这样上市迅速、投资周期快、短期回报高的新经济,而不愿意将资金投入周期长、硬技术和重资产的新经济。
真正要建设对制造业尤其是先进制造业有用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创新融资体系,最需推进的改革主要有以下三项:
首先,大的融资环境上,坚决抑制和浇灭炒房地产和高利贷虚火。需要进一步通过土地产权和市场改革,尽快推进金融体系改革,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流向硬技术和重资产的产业升级和产业革命领域。
其次,创新融资的产业政策导向。在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科技信贷、股权投资、并购投资和企业上市等方面,对于硬技术、重资产、回收期长、互联网+产业升级等与软技术、轻资产、回收期短、短期市值量大、互联网+虚拟产业等领域,在政府扶持、企业税费减免、投资者税收、上市标准等方面,应当制定和采取一般和鼓励的差别性政策,引导投资向硬技术、重资产、产业创新等方面流动。
另外,少量专业性中等规模科技信贷银行必不可少。许多科技创业者要融资进行产业化和扩大规模,但不愿意通过股权投资来稀释其产权。而由于其专业性,一般的信贷机构不能识别其技术方面的风险,于是就形成了专门的科技信贷。
比如硅谷给创新项目和企业贷款的银行,需要有技术、财务和信贷等不同领域的人才,需要与技术和财务复合型的风险投资“投贷联动”,需要贷款有“比例认股权证、上市(并购或者资本市场融资)溢价变现”特殊性,其业务经营范围在一个狭小和细分的专业市场领域,市场需求的规模并不大,但总体上是科技创新融资链上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但是,虽然学者们一直在呼吁和建议,这样的专业性银行在国内一直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比如,现在很多银行都在搞科技支行,公布一些所谓的科技信贷数额,其实与硅谷银行的信贷还不完全一样。
还有一些银行搞“投贷联动、科技信贷”,但实际上这些银行有不少旧业务,并不专注做硅谷模式的信贷。如果这些信贷机构都能发展起来的话,规模太小的专业化市场事实上没有那么多的业务需求,这可能会造成科技信贷机构的泡沫化。因此,建议相关部门放宽硅谷类科技信贷银行准入,但在全国设置又以不超过三家为宜,这样可以弥补中国科技创新融资体系链上的信贷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