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年11月27日]
-- 每日经济新闻 --
版次:[02]
吴睿鸫:新一轮投资热 要警惕圈地潮
◆吴睿鸫
自中央推出4万亿刺激经济投资方案后,全国各地迅速掀起推出投资计划高潮,投资总额也由4万亿猛增到现在的18万亿,而且这还是初步统计的数字。
对于各级地方政府犹如火一般热情PK固定资产投资,有专家提出,此番大规模投资,民生类关注力度不够,民生工程所占比例普遍没有30%;也有人认为,在投资过程中,要避免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更有不少网友认为,大部分投资项目应赋予公众监督权。
尽管社会各界提出了各式各样的建议,但笔者觉得,在各地投资过程中,极有可能引发的“圈地潮”,到目前很少有人注意和提及。因此,有必要把这个议题郑重提出来,以期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如今,全国31个省、区、市政府投资计划正在如火如荼地制定和安排,这意味着全国各地新投资方案会同步进入“三把火”阶段,土地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点火”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其需求量势必进入大幅度上扬阶段。若果真如此,不仅我国的土地使用将受到严峻考验,更为重要的是,中央确定的经济宏观政策,也会遇到意想不到的挑战。
从各地公布的投资蓝图和数据看,各地投资重点是机场、铁路、公路、电厂等基础设施工程。以修建铁路为例,我国每公里普通铁路占地25亩,每公里复线铁路占地40亩。倘若国家批准新建1万公里的铁路复线,这意味着将有40万亩的土地将变成铁路,当然,这里面包括山地、耕地等。除此之外,政府修建社会保障性住房等,也离不开用地。
因此,在新一轮的投资热潮中,有两个颇为棘手的问题必须要面对:
一方面,会不会撞击18亿亩耕地“红线”?截至2006年10月31日,全国耕地面积为18.27亿亩,距离18亿亩的“红线”,剩下了2700万亩。在今后的投资过程中,如果不注意有效保护耕地,18亿亩耕地底线根本不可能坚守住。
另一方面,会不会诱发大量违法用地现象?在目前这种投资模式的背景下,尤其部分地方官员对土地收益和政绩追求的“热恋”,以及急于走出经济“沼泽”的迫切需要,对于违法审批用地和非法侵占耕地等现象,不太容易避免和杜绝。
让公众忧虑和不安的是,现在各个相关部门,仍把目光和精力聚焦在巨额投资资金的使用和监督上,而皆没有对新一轮投资热极有可能引发圈地潮,出台任何公共政策,进行预警和未雨绸缪。
因此,笔者建议,首先要大力提倡集约化用地,尽量减少用地规模和数量;其次,严格执行出土地审批和监管制度,尤其在土地使用过程中,尽可能地避免过度占用耕地;此外,加大问责力度。除认真执行《土地违法违纪行为行政处分规定》外,还要对土地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坚决予以刑法问责,以改变土地执法中“以罚代刑”、“以纪代刑”的旧弊。
自中央推出4万亿刺激经济投资方案后,全国各地迅速掀起推出投资计划高潮,投资总额也由4万亿猛增到现在的18万亿,而且这还是初步统计的数字。
对于各级地方政府犹如火一般热情PK固定资产投资,有专家提出,此番大规模投资,民生类关注力度不够,民生工程所占比例普遍没有30%;也有人认为,在投资过程中,要避免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更有不少网友认为,大部分投资项目应赋予公众监督权。
尽管社会各界提出了各式各样的建议,但笔者觉得,在各地投资过程中,极有可能引发的“圈地潮”,到目前很少有人注意和提及。因此,有必要把这个议题郑重提出来,以期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如今,全国31个省、区、市政府投资计划正在如火如荼地制定和安排,这意味着全国各地新投资方案会同步进入“三把火”阶段,土地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点火”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其需求量势必进入大幅度上扬阶段。若果真如此,不仅我国的土地使用将受到严峻考验,更为重要的是,中央确定的经济宏观政策,也会遇到意想不到的挑战。
从各地公布的投资蓝图和数据看,各地投资重点是机场、铁路、公路、电厂等基础设施工程。以修建铁路为例,我国每公里普通铁路占地25亩,每公里复线铁路占地40亩。倘若国家批准新建1万公里的铁路复线,这意味着将有40万亩的土地将变成铁路,当然,这里面包括山地、耕地等。除此之外,政府修建社会保障性住房等,也离不开用地。
因此,在新一轮的投资热潮中,有两个颇为棘手的问题必须要面对:
一方面,会不会撞击18亿亩耕地“红线”?截至2006年10月31日,全国耕地面积为18.27亿亩,距离18亿亩的“红线”,剩下了2700万亩。在今后的投资过程中,如果不注意有效保护耕地,18亿亩耕地底线根本不可能坚守住。
另一方面,会不会诱发大量违法用地现象?在目前这种投资模式的背景下,尤其部分地方官员对土地收益和政绩追求的“热恋”,以及急于走出经济“沼泽”的迫切需要,对于违法审批用地和非法侵占耕地等现象,不太容易避免和杜绝。
让公众忧虑和不安的是,现在各个相关部门,仍把目光和精力聚焦在巨额投资资金的使用和监督上,而皆没有对新一轮投资热极有可能引发圈地潮,出台任何公共政策,进行预警和未雨绸缪。
因此,笔者建议,首先要大力提倡集约化用地,尽量减少用地规模和数量;其次,严格执行出土地审批和监管制度,尤其在土地使用过程中,尽可能地避免过度占用耕地;此外,加大问责力度。除认真执行《土地违法违纪行为行政处分规定》外,还要对土地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坚决予以刑法问责,以改变土地执法中“以罚代刑”、“以纪代刑”的旧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