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热评|人道主义不是和稀泥的“箩筐” 好人不该吃亏是不可逾越的道义底线
每经评论员 杜恒峰
近日,湖南衡阳一桩好心施救反遭索赔的纠纷,引发全网热议。
事发当日,一名老人因身体不适进入当地一家店铺休息,休息过程中突然晕倒。店主见状上前帮扶老人、紧急送医,但老人仍不幸故去。
事后经派出所、司法所多方核查监控、核实病史,官方明确认定:店主无任何法律责任,无需承担赔偿义务。但老人家属执意追责并索赔10万元,店主一家为摆脱纠纷、恢复正常经营,在两次调解后最终以人道主义补偿的名义,补偿1.9万元,且转账特意注明:该款项不代表自身承认过错。
法律层面已经划清是非,可纠纷并没有就此止步。无责却要出钱,这样的结果,既出乎普通公众的朴素认知,也暴露出部分基层调解实践中,法理让步于现实诉求的困境。很多普通人看到这一处理结果,第一反应便是:没做错事,为什么还要赔钱?这份疑惑,也是舆论集中发酵的起点。
调解理应以法律为准绳、以道义为底线,厘清权责对错;调解结果要经得起推敲和检视,要让当事人和公众信服。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调解人员陷入“只求了事、不求公允”的误区,其调解以快速平息纷争、减少工作负担为首要目标,“息事宁人”也就成了最省力的选择。
本案中,民法典明确的“好人条款”早已给出清晰答案——自愿紧急施救、无过错帮扶的行为人,无需承担任何民事责任,基层调解人员完全可以据此定分止争。
遗憾的是,面对死者家属的“强力维权”,基层调解人员放弃了法律标尺,顺手找到了人道主义这个“箩筐”,以店主赔偿换来死者家属的“无异议”,但这种脱离法理、模糊边界的调解,就是典型的和稀泥。
人道主义补偿有其适用边界:它更多适用于当事人虽无法律责任,但出于亲情、邻里情谊,自愿给予的道义慰问,应当完全出于当事人主观自愿,不能在调解过程中被变相施压、变相劝赔,更不能把人道主义当成无责一方必须掏钱的理由。把自愿的道义馈赠,异化为调解中的默认选项,本质上就是对人道主义概念的滥用。
和稀泥式调解的危害,不仅在于个案的处置不公,更在于会产生极强的“寒蝉效应”——挫伤公众见义勇为意愿,抬高人们的行善成本。善意本是无需代价、不求回报的自发选择,是友善社会最珍贵的底色。
社会的公序良俗,是由一个个普通人的选择共同构筑。每一次见义勇为、出手帮扶,都是普通人对公序良俗的践行。倘若行善的代价可以随意转嫁到无过错的行善者身上,相当于向全社会释放消极信号:救人有风险,好心可能要破财。这种隐性警示,会一点点消解公众伸出援手的勇气。
相较于被滥用的人道主义“箩筐”,“好人不该吃亏”才是基层治理、矛盾调解应该坚守的道义与价值底线,这也是根植于大众心底最朴素、最坚定的共识。本案一经曝光便引发全网普遍质疑与强烈共鸣,知名大V罗永浩公开为店主发声、发起筹款,用实际行动弥补好人的经济损失。
大众之所以这么表达,之所以要筹款,正是因为大家心中有这样一把统一的道义标尺,即善意不应该被辜负。而大众的反应,也是社会自我修正机制的一部分——善意背后有强大的社会支撑力量,可以纠偏不公、保护善意。也正是有了这样的支撑,善心仍可以被守护。历经无端纠纷与经济损失,这位善良的店主依旧初心未改,坦言未来遇到需要帮助的人,依然会主动伸出援手。
这样的善心不应该被辜负。基层调解,是守护良善的第一道防线。调解不是“各打五十大板”,更不是花钱买平安。面对类似好心施救的纠纷,基层调解应当敢于亮明法律立场,敢于拒绝无依据的索赔诉求,守住是非边界。唯有让法律真正站在好人这一边,不让无过错行善者被迫埋单,才能打消大众的后顾之忧,鼓励更多人敢于行善、安心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