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答每经问:全面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
每经记者 张蕊 每经编辑 陈旭
10月31日,交通运输部举行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5年来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有关情况,并围绕近期热点话题回答记者提问。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王绣春在发布会上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大力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共有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线路7.98万条,运营线路总长度达到173万公里。此外,目前共有54个城市开通运营313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运营总里程达到10440公里。通过城市公共汽电车和城市轨道交通,目前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日均运送乘客达到2亿人次。
围绕这一国内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的首部专项行政法规,《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发布会现场提问:《条例》制定的总体思路是什么?在整个交通运输法规体系之中将发挥哪些作用?后续还将推进哪些工作?
王绣春在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条例》明确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基本制度设计,是我们后续所有工作一个总的顶层设计。
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
王绣春在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条例》在制定过程中,立足我国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把握城市公共交通基本公共服务的属性和定位,全面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出行需求的新期待。
二是聚焦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重点围绕发展保障、运营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着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法规依据。
三是突出城市人民政府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主体责任,着重明确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需要在国家层面统一规范和指引的事项,为城市人民政府自主管理、履行公共交通发展主体责任留出充分的空间。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王绣春说,具体而言,一是要加大宣传解读力度。采用多种方式对《条例》进行宣传解读和培训指导,帮助有关部门、运营企业等单位工作人员更好地掌握《条例》内容。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户外屏等各类媒介,广泛开展《条例》的宣传解读。通过宣传解读增进共识,让公交优先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二是将加快完善有关配套规定。“在部层面,我们会根据《条例》相关内容,制修订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相关配套规章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具体政策举措,扩大政策实施的组合效应。”王绣春说,地方层面将指导各地,特别是各个城市,结合实际及时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地方性法规制修订工作,保障《条例》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此外,还将继续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以《条例》实施为契机,统筹各方面力量,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多措并举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多样化出行需求。
用好交通强国建设试点
针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交通运输部总规划师、综合规划司司长吴春耕在发布会上介绍,《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印发以来,交通运输部先后组织开展了618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具体而言,一是通过试点凝聚了强大合力。600余项试点任务涉及112家试点组织单位以及800余家试点实施单位。“通过试点工作,我们充分调动了行业内外参与交通强国建设的积极性,形成了中央有部署、地方有行动、行业有干劲、社会有共识、人民群众有获得感的生动局面。”
二是通过试点取得了一批丰硕的成果,实施了一批交通强国建设标志性工程,形成了一批政策文件、标准规范、技术指南、数据平台一系列成果。
据初步统计,各试点单位目前已获奖项40余项、获得专利1800余项,形成标准规范、技术指南、指导手册、技术要求等一些政策性文件800余项,同时总结梳理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示范案例,并且在全国逐步推广。
三是通过试点发挥了创新突破作用。“我们借助全国试点先行先试实现了系列体制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技术突破,有效推动交通运输实现‘三个转变’,‘四个一流’的生动实践在各地不断落地生根。”吴春耕说。
比如,江苏构建起高质量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高标准的智慧交通体系、高效能的现代交通治理体系、高效率的现代交通物流体系;浙江推动综合交通产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新引擎;山东在全国率先构建起铁路、公路、水运、民航、城市轨道交通统一管理的“大交通”体制。
吴春耕表示,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继续用好交通强国建设试点这个重要抓手,聚焦重点、打通堵点、解决难点、打造亮点,谋划实施一批有深度、高质量的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不断总结经验、持续完善、纵深推进,为奋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努力当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开路先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