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场及3家控股子公司被68户业主起诉 要求支付委托经营收益3601.26万元
每经记者 程雅 每经编辑 文多
10月9日晚间,中央商场(SH600280,股价3.04元,市值34.30亿元)披露,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沭阳鑫优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沭阳鑫优隆)、沭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沭阳雨润广场)、沭阳润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沭阳润隆)与沈达祥、吴龙方等68户业主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被沈达祥、吴龙方等68户业主分别提起诉讼。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10月8日,中央商场已收到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沭阳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
目前商场仍在正常经营
据上述公告,沈达祥、吴龙方等68户业主与中央商场控股子公司沭阳雨润广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其开发的沭阳雨润广场的商铺。
后经沭阳雨润广场安排,沈达祥、吴龙方等68户业主与沭阳鑫优隆签订《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协议中约定后期会定期向前述业主支付委托经营收益。
如今,原告沈达祥、吴龙方等68户业主向沭阳鑫优隆主张支付委托经营收益合计约3601.26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并主张沭阳雨润广场、沭阳润隆、中央商场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中央商场表示,本次诉讼为委托合同纠纷,诉讼尚未开庭,具体款项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暂不确定。
中央商场2024年半年报显示,沭阳鑫优隆上半年营业收入为836.84万元,净利润为-729.32万元。沭阳雨润广场2024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为873.74万元,净利润为-349.24万元。
10月1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拨打了沭阳鑫优隆、沭阳雨润广场、沭阳润隆2023年年报中登记的电话(三者为同一电话),对方表示,该号码是对客电话,其所在部门是顾客服务中心,目前商场仍在正常经营。
中央商场正在积极应诉
值得一提的是,沭阳雨润广场此前也曾被牵涉进诉讼中。
9月20日,中央商场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法院一审判决要求沭阳雨润广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向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488.98万元及利息。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沭阳雨润广场3#楼、北区商业及地下室工程折价或拍卖所得款项在584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中央商场对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央商场表示,由于工程款项归集在往来科目中核算,本次支付工程款项本金部分对本期净利润没有影响,判决利息部分影响公司净利润减少。中央商场还表示,公司将就此判决结果进行上诉。
此外,2021年,沭阳雨润广场与沭阳金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沭阳金源)签订偿债协议,为妥善解决沭阳购物广场对沭阳金源的本息及滞纳金合计3.05亿元的欠款问题,协议约定将沭阳购物广场百货大楼第五层、第六层及第七层,以评估价2.48亿元转让给沭阳金源冲抵等额债务,同时约定为保障沭阳购物广场经营稳定及沭阳中央商场的一体运营,沭阳金源将百货大楼第五层、第六层、第七层返租给沭阳购物广场继续使用。
“这家中央商场所处位置在沭阳县的县中心,交通便利,商家招牌很明显,很远就能看到,商场内很大,各种吃喝玩乐的都有。”一位大众点评的网友在平台上如此评价该商场。
沭阳雨润广场的竣工时间为2017年3月,是一家仍在正常营业的商场,为何业主们却称拿不到委托经营收益?
2024年10月1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中央商场,其工作人员表示,公告是按照收到的起诉状进行披露的,具体情况还需要看原公告内容,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应诉。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结果还不清楚,只是收到了对方的起诉状,具体的事情经过涉及经营管理层方面,也涉及商业维度,更多的不方便透露,但后续诉讼有了结果,公司也会第一时间向公众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