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6月19日] -- 每日经济新闻 -- 版次:[02]

2024陆家嘴论坛今天开幕,每经论坛前夕专访复旦大学绿色金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志青:转型金融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每经记者 李玉雯 每经编辑 马子卿
  今天(6月19日),2024陆家嘴论坛开幕。本届论坛于6月19日至20日在上海举办,共设有8场全体大会,议题涵盖金融领域的热点问题。其中,“绿色金融制度创新与市场激励”作为议题之一,受到业界广泛关注。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当前我国面临着绿色项目资金缺口巨大、绿色项目经济效益不高、绿色金融供给不足等多重问题,亟须探索绿色金融的制度创新和市场激励,更好地发挥金融资源配置引导功能。当前我国绿色金融激励机制的建设情况如何,可以从哪些方面进一步发力完善?业界愈发关注转型金融发展,金融在支持碳密集和高环境影响的企业转型过程中面临哪些痛点?如何应对?
  围绕这些热点话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NBD)在本届论坛召开前夕专访了复旦大学绿色金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志青教授。
 
 保障绿色金融激励落到实处,也要防范“洗绿”“漂绿”等风险
 
 NBD:发展绿色金融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合理的激励机制能够扩大绿色金融有效供给。从您的观察来看,当前我国绿色金融激励机制的建设情况如何?
  李志青: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了绿色金融发展体系,从中央到地方围绕绿色金融的政策文件也都明确提出绿色金融的激励措施与激励方式。
  早在2016年,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对于绿色信贷支持的项目,可按规定申请财政贴息支持。”此外,《意见》还表示,要形成支持绿色信贷等绿色业务的激励机制和抑制高污染、高能耗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的约束机制。
  今年4月,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拓展了“绿色金融”的支持范围。《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细化绿色金融激励措施,例如“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向具有显著碳减排效益的重点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融资。”
  在地方层面,以上海为例,2022年7月正式实施的《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明确提出,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托政府引导基金或者产业投资基金,通过政府和社会共同出资的方式,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政府出资产生的投资超额收益部分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让利给社会出资人。同时,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应当为开展绿色项目融资的中小微企业加大担保支持力度,提高绿色融资担保业务比重和担保额度,给予费率优惠。
  NBD:从完善绿色金融市场激励的角度来看,您觉得可以从哪些方面进一步发力?
  李志青:可以从激励措施、激励标准、信息披露、监管评价等维度来着手优化绿色金融激励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激励措施。例如加强财政税收激励、优化绿色信贷政策支持、给予专注于绿色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优惠、设立绿色金融奖励基金等。
  二是明确绿色金融激励标准。首先是要进一步明确绿色金融认定标准,例如绿色金融项目认定标准、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的行业标准。其次,建立绿色金融绩效评估体系,明确绿色金融的业务成效与绿色效益。在此基础上,明确绿色金融激励标准,建立差异化的激励方式,对于积极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金融机构和企业给予更多支持。
  三是完善信息披露机制与建立信息披露平台。通过建立绿色金融信息数据库,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绿色金融信息披露要求,从而促进绿色金融数据与信息的流通和应用,提高绿色金融激励的透明度。
  四是健全监管评价机制。激励机制的稳定、健康运行,离不开监管评价机制。对此,首先是要完善绿色金融监管政策,明确监管职责和监管要求,其次是完善绿色金融评价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充分保障绿色金融激励落到实处的基础上,也要防范“洗绿”“漂绿”等风险。
  NBD:您提到保障绿色金融激励落到实处的同时,也要防范“洗绿”“漂绿”等风险。事实上,“洗绿”“漂绿”等问题一直困扰着业界,相应的严监管信号也在持续释放。对于此类风险防范,您有何建议?
  李志青:对于“洗绿”“漂绿”的风险,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进行应对。一是要明确绿色金融标准。需要完善绿色金融界定标准,确保我国现有的绿色信贷标准、绿色债券标准、绿色产业目录等标准能真正应用于绿色金融实践。同时,确保标准应用的一致性和规范性,避免通过“贴标签”等方式“洗绿”“漂绿”。
  二是需要培养一批专业机构,落实第三方认证。通过明确绿色金融认证范围、严格认证标准和公开认证信息,确保绿色金融认证信息的真实有效。
  三是要加强信息披露,必要时强制信息披露。为此需要制定详细的绿色金融信息披露指南,明确和规范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从而提高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真实性,便于监管核查。
  四是要强化监管措施与监管方式,出台防范措施,对“洗绿”“漂绿”等予以严格约束。可以通过制定专门的绿色金融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明确“洗绿”和“漂绿”等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管,例如环保、能源、交通等行业。同时,强化追责机制,对于涉及“洗绿”“漂绿”的行为给予严惩。
  五是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一方面是学习借鉴国际绿色金融领域的先进经验,积极参与国际绿色金融标准和政策制定,推动国际合作与交流。另外一方面是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共同打击“洗绿”“漂绿”等行为。
 从“狭义绿色”走向“广义绿色”,转型金融面临巨大的市场需求
  NBD:当前业界愈发关注转型金融发展,人民银行也提出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有效衔接,您如何看待转型金融的意义与前景?
  李志青:2024年4月10日,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继2016年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后,再次发布的绿色金融重磅政策。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指导意见》最突出的变化之一就是绿色低碳转型的范围更广,要“引导金融资源支持高排放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促进工业绿色转型和升级,支持绿色低碳交通和绿色建筑发展。”
  这说明绿色的定义从原先的“狭义绿色”走向了“广义绿色”(即新能源等纯绿产业和高碳排的转型产业都属于绿色),而绿色金融的定义也从原先的“狭义绿色金融”走向了“广义绿色金融”。
  根据绿色信贷余额等相关统计数据,目前国民经济中,仅有一成左右的资产属于“绿色资产”。因此,转型金融的重要意义在于为剩余的“非绿资产”提供绿色低碳转型的金融支持。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转型金融面临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市场需求,可以有效弥补狭义绿色金融对高碳产业低碳转型支持的不足,为碳密集行业的低碳转型提供所需的投融资支持。
  NBD:从您的观察来看,现阶段,金融在支持碳密集和高环境影响的企业转型过程中有哪些痛点?
  李志青:可以看到的是,在转型金融发展过程中,当前仍然面临一些难点和痛点。首先,转型金融标准有待明确。当前包括上海在内的部分地方编制了《转型金融目录》,但是在地区和行业层面对转型的具体路径、量化标准仍有待明确指导。
  其次,转型金融供需不平衡。相比巨大的转型资金缺口,目前的转型资金供给水平较低,并不足以满足低碳转型发展需求。
  再次,信息披露亟须强化。高碳产业企业尚未形成广泛、主动的信息披露机制,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转型战略、碳排放数据等信息的披露要求较为宽松,加大了金融机构收集、核证和利用信息的复杂性和困难度。
  最后,转型金融配套政策也有待完善。当前对高碳行业低碳转型支持力度不够,需要与其协同配套的政策支持。
  NBD:针对转型金融所面临的这些痛点,您觉得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应对和解决?
  李志青:一是加强转型金融相关政策措施、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的制定和执行,为转型金融提供法律保障和标准指导。
  二是制定和完善转型金融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各类主体积极参与转型金融体系建设。
  三是建立和完善转型金融服务平台,构建转型金融项目库平台、产融对接平台、产学研合作平台等专业服务平台。
  四是构建多层次的转型金融市场体系,出台对金融机构的转型金融考核和激励政策。鼓励转型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围绕碳密集型行业低碳转型的金融需求,打造以信贷、保险、债券、基金为主的转型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
  五是建议建立转型金融信息披露机制,为金融机构的融资服务和政策出台等提供数据支持。
  六是建议引导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以及地方产业基金等重点支持转型企业及其转型活动并撬动社会资本,保证企业转型过程中兼顾公正转型,防止产生失业等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