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年08月26日] -- 每日经济新闻 -- 版次:[01]

上交所整治“矿滥”

◆每经记者 胡玉慧
 编者按:
  随着荣华实业投身金矿、吉林制药披上钾肥“外衣”、*ST金果“变身”铁矿、国祥股份购买钼矿……似乎是一夜之间,A股兴起逐“矿”潮。然而,那些矿产惊人的高溢价是否合理,上市公司是否真正具有变矿产为业绩的能力,似乎没人关心。
  有责任的媒体,总会站在社会这艘大船的前沿了望暗礁。
  从7月16日开始,《每日经济新闻》对飞来蹊跷钾肥矿产、意欲上演乌鸡化凤重组神话的吉林制药,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追踪报道,引起资本市场广泛关注。8月2日,《每日经济新闻》对涉及上市公司矿业权的种种不规范现象作了梳理,并以“矿滥”为主题作了深入总结,再度引发市场的“矿事”关注。今日,上交所发布一份公告指引,对上市公司矿业权的信息披露作了全面细致的规范。
  吉林制药已经停牌,但作为一份专业财经日报,我们要做的事还有很多。
  今日,上交所发布了一份公告格式指引,对上市公司矿业权的信息披露作了全面细致的规范。在这份名为《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八号:上市公司矿业权的取得、转让公告》(以下简称“指引”)的文件里,对上市公司新设取得或者转让矿业权时应披露的信息事项,首次有了细致规范;矿业权的价值、作价依据、作价方法、价款支付方法和评估确认等事关上市公司股价的重要信息如何披露,也首次有了明确准则。
  业内人士认为,这将促进相关信息披露的透明化,使逐矿而来的投资者不再“睁眼瞎”。
 矿产估值 没那么好糊弄了
  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新设取得、受让或者出让矿业权、拟收购或出售其主要资产为矿业权的其他公司股权、或者拟设立以矿业权为出资形式的合资公司的,应按公告格式指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矿业权的具体情况。
  具体要求是:上市公司必须核实是否取得相关矿产资源的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必须披露相关矿业权的资源开发是否取得必要的项目审批、环保审批和安全生产许可;必须按行业通行标准如实披露矿业权的勘查面积或者矿区面积、可采储量、生产规模、矿业权有效存续年限等据以说明矿业权价值的因素,并在公告中说明各专业术语的具体含义。
  对于最核心的矿产估值问题,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应披露其开采矿业权所涉资源的资质条件、生产条件、预期投产时间和达产规模等因素,并明确披露取得或者转让的矿业权的作价依据、作价方法和价款支付方法。
  分析人士指出,该指引的出台,使上市公司矿业权的披露得到了规范,使相关信息更加透明,有助于投资者得到清晰的认识。
 矿业权信息:专业的“陷阱”
  对于上市公司逐矿潮,本报8月2日刊发的《矿滥》特别报道明确指出,五彩斑斓的矿产背后,陷阱多多,典型之一就是矿产估值的高溢价。
  其中,吉林制药的天价增发方案乃是代表:成本价不到一 千 万的采矿权,在增发 预 案中的估值竟高达56亿元,5年间增值560倍!
  众所周知,矿产估值是相当复杂和专业的,只有具有专业资质的中介机构和人员,才有资格对矿产进行评估;估值是高是低,外行人很难根据一纸粗糙的公告辨别出来。以吉林制药为例,探明储量和可采储量有什么区别?数种资源中哪个才是钾肥生产必需的?评估必需经过哪些环节?需要哪些文件和方案?本报记者在一系列的追踪报道中,无不是在采访诸多专家、中介机构后,才有较深的了解。
  然而,一般投资者哪有实地考察矿产的能力?于是,对于矿产的“价值”,只好根据上市公司的公告“听风便是雨”。
  于是,媒体有责任站出来帮助投资者发问、质疑相关公告,而这些怀疑的声音,也不幸渐为上述股票或停牌或惨跌的事实所证实。
  更不幸的是,这样的事实可能还会继续发生;幸运的是,监管层已经开始行动起来了。
 
 《每日经济新闻》追踪报道全程回顾
 7月16日 吉林制药变身钾肥股 有望批发千万富翁
 7月18日 大非解禁前 吉林制药飞来蹊跷钾肥资产
 7月19日 滨地钾肥两股东一失足一“变脸”
 7月22日 重组前买吉林制药 钱尧志疑是知情人
 7月23日 重组大戏频出 谨防鱼目混珠
 7月24日 吉林制药重组陷阱:滨地无法量产钾肥
 7月26日 吉药重组评估机构:72亿报告我们没盖章
 7月29日 吉药重组两度“画饼”张守斌套现图谋昭然若揭
 7月30日 研究员:滨地目前未达30万吨产能
 8月2日 矿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