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04月19日] -- 每日经济新闻 -- 版次:[01]

每经热评|长春高新投资者起诉造谣者案有三点积极意义

每经评论员 赵李南
  正值公安部网安局部署开展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之际,长春高新(SZ000661,股价168.53元,市值682.1亿元)投资者起诉造谣者案4月17日在南京开庭审理。这是中国资本市场的首例,业内称为“股市谣言第一案”。
  该案件起因于去年“浙江集采生长激素的传闻”,长春高新一个月内市值蒸发250亿元,投资者蒙受重大损失。事件发生后,虽然当事人很快删除了公众号文章,但每日经济新闻迅速调查、揭露了谣言传播的过程。
  目前,上海百谷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知名律师高飞公开征集受害者向造谣者发起索赔,已建立10个维权群,入群人数超1800人,200多位投资者发出委托材料,人均索赔金额在15万元左右。
  笔者认为,长春高新投资者起诉造谣者案意义深远,将来该案定会收录在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史当中。具体来讲,该案将从三个方面起到积极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作用。
  第一,通过律师公开征集受害者授权的方式,为股民建立了一种可行的自救渠道。在民事诉讼领域,散户投资者由于其分散、金额较低等特点,进行自主维权的难度较大。律师通过公开征集受害者授权,统一进行委托和诉讼的方式,较好地解决了投资者起诉难题,这种方式或许将成为接下来投资者诉讼的样板。
  第二,该案件系“股市谣言第一案”,针对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进行判决,将成为一个典型案例,具备深远的指导意义。事实上,经过每日经济新闻的调查,造谣方的造谣事实基本清晰。本案中,值得关注的两点在于,谣言与长春高新股价下跌之间的因果关系如何认定;相关造谣者是否与当时长春高新的空头之间存在共谋,进而是否触犯刑法的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或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第三,本案最终的宣判和认定也会震慑造谣者。信息的核实,是一项复杂而又专业的工作,往往需要多个信源之间交叉认证。比如针对长春高新的当家产品生长激素是否纳入集采这一消息的核实,至少应向浙江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办公室和长春高新进行核实,而不是仅仅依据一个简单的“据业内消息”。资本市场不同于普通的名誉权侵权,其背后涉及大量投资者,相信法院最终会查明事实,也让造谣者知道谣言存在成本。同时,警钟长鸣,该案也提醒媒体和自媒体,下笔时做到证据扎实,结论客观。伴随着互联网高速发展,信息的传播速度也相当之快。因此,特别是涉及多数人利益或者公众利益的消息发布之前,从业者要多方核实相关信息的准确性,这是一种长远且负责任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上述意义之外,本案可能存在的问题是,对相关造谣方的执行或存在困难。即便是最终法院能够作出对投资者有利的赔偿判决,但相关责任人是否有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可能要打个问号。
  此外,本案的认定也可能会影响到空头机构的相关交易策略。空头机构发布的“做空报告”与“谣言”之间的界限在哪里?本案的最终判决或许能够提供一些参考。
  总而言之,“长春高新投资者起诉造谣者案”是我国资本市场不断完善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缩影,将推动我国资本市场法治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