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年缴费上限1.2万 投资收益暂不征税
每经记者 张蕊 每经编辑 陈旭
11月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个人养老金的业务管理、参加流程、信息披露等作出规定。同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办法》明确,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以下统称个人养老金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房连泉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这是比较重要的文件,此前国务院出台文件要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此次发布的《办法》和《公告》都是国务院文件的配套文件,来落实这个事情。个人养老金对金融机构来说是一个很好的业务增长点。后续相关行业也都会出台相应的落实性文件。”
个人养老金有什么优势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提出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协调发展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9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予以税收优惠,满足多样化需求。会议指出,发展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是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有利于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提升保障水平。
会议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政策实施追溯到今年1月1日。
国家为什么要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对老百姓而言这个制度的优势在哪里?
房连泉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是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三个支柱,分别对应国家、企业和个人这三个层次,基本养老保险是强制的,企业养老保险是补充的,个人养老金是个人自愿参加的。
房连泉解释说,相对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有其优势。首先它是自愿而非强制的;其次,个人养老金体现出了更加灵活的特点,完全是个人自主参加的;此外,个人养老金还有一定的激励性,相当于是一个自我激励性的储蓄,对于参加者个人而言,缴的多领取的就多,因为它不像基本养老保险那样还有一个再分配的因素。
谁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贾江介绍,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
《办法》明确,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应当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之后,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这两个账户都是唯一的,且互相对应。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以一次性开立这两个账户。”贾江说,账户里的资金可购买符合规定的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等。
这两个账户有什么区别?
《办法》明确,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登记和管理个人身份信息,并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联,记录个人养老金缴费、投资、领取、抵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信息,是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参照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项下Ⅱ类户进行管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为参加人提供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税款支付、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
为何设立每年缴纳上限
《办法》规定,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参加人每年缴费不得超过该缴费额度上限。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公告》也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房连泉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个人养老金的激励性一方面是前面提到的多缴多得,另一方面就是税收激励,参加人缴纳的个人养老金可以享受当期的个税抵免,并且通过个人养老金进行投资获取的收益是暂不征税的,相对而言,购买其他理财产品进行投资是没有税收优惠的。
为什么上限是12000元/年?房连泉解释,首先是考虑公平性的问题。一般而言,个人养老金对收入高的人激励性更强一些,因为收入高的人纳税多,而不纳税的人群可能就没有太大的积极性去参与个人养老金。
“对于缴纳个税的人来说,他就会考虑是不是要参加个人养老金,可以少缴点个税,同时还能增加自己的养老储蓄。”房连泉说,如果上限太高的话,只有高收入的人可以享受到这个好处。
“另外目前12000元/年的上限,也是考虑制度刚刚起步,文件里面也规定将来人社部、财政部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额度上限。”房连泉说。
资金账户为何封闭运行
个人养老金什么时候可以领取?又该怎样领取?
对此,《办法》规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这些条件包括: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人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可以向商业银行提出领取个人养老金。商业银行受理后,应通过信息平台核验参加人的领取资格,获取参加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按照参加人选定的领取方式,完成个人所得税代扣后,将资金划转至参加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参加人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等领取个人养老金条件的,可以凭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出国(境)定居证明等向商业银行提出。商业银行审核并报送信息平台核验备案后,为参加人办理领取手续。
个人养老金账户封闭运行就意味着一般情况下“中间不可以领取”,这主要是出于何种考虑?
对此,房连泉表示,“个人养老金是专门用于养老的,相当于专款专用,养老的时候才能领取,这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为维护参加人利益,《办法》强调,销售机构要以“销售适当性”为原则,做好风险提示,不得主动向参加人推介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房连泉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个人养老金其实就相当于针对个人的一个投资工具,可以投资理财产品,只不过它有一些特殊性。一是它有税收优惠;二是这个账户是封闭运行的;另外个人养老金可以投资的产品是有限定的,不像其他的股票、基金、银行存款一样,不让你炒个股,买基金的话也只买那种养老目标基金,还有一些保险产品,它会有一个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