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发文强化利用外资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支持符合条件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上市
每经记者 张怀水 每经编辑 陈旭
10月25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消息,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院长桑百川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我国日益把稳定和推进实体经济发展作为工作的重心,制造业是否能够稳定持续发展,决定着国民经济能否长期保持国际竞争力。在这样的背景下,稳定外商在制造业领域投资,提升外资对制造业的投资质量,有助于稳定中国在全球供应链的地位。
将继续清理限制性措施
《政策措施》提出要深入实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做好2021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工作,确保新开放措施及时落地,尽快将开放政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外资项目。与此同时,要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对于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继续清理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性措施。
此外,《政策措施》明确,要高标准落实外资准入后国民待遇。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依规平等享受国家产业发展和区域发展等支持政策,确保外商投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经营运行、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制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去年末,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减至31条、27条,压减比例分别为6.1%、10%,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制造业开放。例如,在汽车制造领域,相关负面清单取消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而在广播电视设备制造领域,取消外商投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的限制,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等。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认为,文件明确向外界传递了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会越开越大、越开越好的信号。同时,文件鼓励外资投向制造业,也有利于推动中国从制造业大国走向制造业强国,强化中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地位。
支持外资企业上市
我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长度越来越短的同时,金融支持政策举措的长度则越来越长。
《政策措施》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在新三板基础层和创新层挂牌,以及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进行融资。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创新产品和服务,按照市场化原则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和融资支持。鼓励各地依法与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等金融机构共享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信息,定期举办“银企对接”活动。
此外,《政策措施》还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对利润进行再投资,强调要落实好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等政策,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提高企业享受政策便利度。鼓励地方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与新增外资同样的配套支持政策,加强土地、能源等要素保障。各地可以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制造业领域,降低企业投资和运营成本。
桑百川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是高标准落实外资准入后国民待遇的重要内容。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一样都可以在资本市场融资,凸显了内外资一视同仁的待遇。另一方面,也能够有效缓解外商投资企业资金供求矛盾,更广泛地利用社会资本来推动企业的扩张、技术研发以及市场的开拓等,有助于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的资金难题。
此外,在引导投资方面,《政策措施》提出,统筹组织“跨国公司地方行”等活动,重点推动邀请制造业领域跨国公司优先到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发展。持续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国家级新区和开发区,以及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更好发挥制造业引资带动作用,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