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货源电商”培训导师挖了个坑,我竟跳进去了
每经记者 吴泽鹏 每经编辑 易启江
暑假,20岁的大学生小志想找点事做。这时,他在兼职平台上看到了“无货源电商”的宣传。尽管已说明“需小额投资”,但“宅家赚钱”“不需囤货”“月入过万”等噱头让小志心动不已。
“无货源电商就是,你这边开网店当老板,不需要进货囤货,不用联系快递公司发货,买家在你的店铺下单后,你去供应商那边拍个单,供应商发货给买家,你赚中间的差价。”这是培训机构对无货源电商的介绍。
这不就是以前广为人知的阿里巴巴(1688网)“一件代发”模式和朋友圈微商“云集模式”吗?有成功模式在前,无货源电商难免让人心动。就在一个月前,小志先后合计缴纳了888元,加入被宣传为“新风口”的无货源电商行列。但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套路就在前面等着他。
在缴纳188元定金后的1天内,小志在培训机构的“指导”下开设淘宝网店,同时收到了11张订单。于是,他满怀期待地补齐余款,升级至“888元星耀班”。然而,3天后,小志的网店管理后台收到淘宝平台的警告,那11张订单存在异常,被认定为店铺违规。而这时,培训班的销售及老师,已对小志的反馈开始“爱理不理”。
不光小志,21岁、打散工的彭强(化名),在家带娃的28岁宝妈刘冰(化名),都有同样的遭遇。那么,无货源电商到底能不能做?
无货源电商是“新风口”吗?
“零基础、无货源,也能开网店”“无货源开店,月入过万不是梦”。最近,大量的广告在社交及短视频平台兴起。
这类广告宣称,拼多多、短视频、直播带货的兴起,让“无货源电商”成为新风口,轻松便可实现宅家赚钱,是低门槛创业的首选。就差直接喊出“人在家中坐,钱从天上来”了。
无货源电商是什么?记者从抖音、微信视频号、知乎等多个平台添加了不同的无货源电商培训机构人员,这是他们首先会提出的问题,同时,他们也给出了大同小异的回答。
一家名称带“星火”字样的公司,其工作人员的解释最为直接:“无货源电商就是,你这边开网店当老板,不需要进货囤货,不用联系快递公司发货,买家在你的店铺下单后,你去供应商那边拍个单,供应商发货给买家,买家确认收货了,你赚中间的差价。钱也是直接进的你自己的银行卡账户,质量你也可以把控,利润也是你自己把控。”
生怕没说清楚,这名工作人员还发来一张图片介绍。“说白了,就像你们当地市场一样,有人批发,有人零售,咱们就是从批发那里拿货,零售来卖,只是我们把批发商变成零售商,仅此而已。”图片上有如是说明。
简而言之,无货源电商就是“中间商赚差价”。毕竟不是所有消费者线上购物都会多家、多平台比价,只需要找到低价产品后加价出售,不必考虑店铺,不必在乎平台,你不做电商,你只是电商的搬运工。
操作如此简单,小志遇到的销售甚至给小志安排好了开多家网店:“一个店月收入大概800~3000元,一个身份证可以注册3个淘宝店,如果开满了,那一个月收入大概在2400元到9000元不等。”
“其实就是个噱头。”有近十年电商运营经验的吴鑫介绍,在最早期电商行业还没有“无货源电商”概念时,已有了类似的商业模式,最广为人知的就是阿里巴巴(1688网)的“一件代发”,“不需要自己压货,直接从阿里巴巴上架到淘宝店铺,有人下单,阿里巴巴可以自动发货,阿里巴巴就是货源。”
“现在说的无货源,是自己想要做店,但是不知道做啥产品,也不知道去哪里拿货,甚至是不想动手发货,全部不想要,只要靠着网线和电脑赚钱,其他都不用自己做。”吴鑫进一步解释道。
除了阿里巴巴“一件代发”模式,电商天使投资人、海豚社创始人李成东认为,云集模式也与“无货源电商”相似。
“就是云集啊。”听完对“无货源电商”的介绍后,李成东介绍,云集模式是个人负责在前端微信朋友圈推广,云集负责所有的供应链和物流售后。而所谓“无货源电商”,无非是从朋友圈转到了抖音、快手、亚马逊、淘宝等平台开店,“本质是一样的。当然,货品供应链有差别,云集主要做大品牌。”
如此看来,“无货源电商”并非新生事物,而且,类似的模式在不同平台目前仍存在,以前述阿里巴巴、云集为例,这些大平台有统一的货源、配送,同样是无需压货、发货,对于个人电商创业而言,无论从选品到发货,大平台都要比“电商搬运工”式的“无货源电商”要有保障得多。
培训“老师”收钱后玩失踪
过去那么多年,阿里巴巴、云集等也未见有如此多的培训宣传,怎么现在的商家披上“无货源电商”新马甲,收费培训便涌现出来了呢?
这也并非毫无缘由,各平台有不同规则,电商“小白”们往往不熟悉线上开店、推广引流等操作,与触犯规则被封号相比,培训确实可以节省大量前期摸索的成本。
事实上,无货源电商培训,瞄准的也是像小志这样的电商“小白”们。“有信息差就有商机,无货源是这样,培训也是这样。”吴鑫如是总结。
但从结果来看,所谓“培训”,极有可能最终演变为“套路”——你想通过电商轻松赚钱,而网络那头的“老师们”,也想轻松割电商小白们的韭菜。
在报名近一个月后,小志发现自己开的网店没有收到一张订单,“老师”对自己的反馈也是爱理不理,他这才怀疑自己是不是上当了。
“你交钱以后,那个所谓的‘老师’会给你发一些网上随处可见的教程,帮你开一个店铺,这就算教会你了,以后绝对不会在群里主动和你说话。”说起交钱后的遭遇,小志依然有些气愤。
对于被套路,彭强也心有不甘:“最过分的是,收钱后,他就不理我了。”对于这一点,彭强至少强调了5遍。“你至少回复一下,说我的是新店,没流量没订单,我也好受一点。”他笑着自嘲。
在交钱的3天后,7月8日晚上,彭强独立完成了快手小店的前期上架工作。“老师,之后怎么能赚到钱呢?”彭强发信息问。对方是微信名称为带有“逆流”相关字样电商公司的罗丽。之后,彭强还发送过“在?”“老师,就这样完了吗?”等信息,并且尝试语音通话,但至今仍未得到回复。
当时还不明所以的彭强,在7月9日联系了给他推销的名为“谭心”的老师:“老师啊,这老师怎么没回复了?”“老师,你们今天放假了吗?”同样,不见回应。如今回看对话,彭强无力吐槽。
但在报名交钱前,网络那端的培训机构可不是这样的态度。
“说会有老师一对一(指导),保证店铺收益至少是三个月1000元,否则差多少补多少。很多人看到这里就心动了。”小志展示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告诉他,成为学员后,培训机构会安排老师一对一全程指导,流程包括注册淘宝网店-选品-上货-装修-运营引流-下单发货等,售前售后全方面手把手扶持,“直到实现稳定盈利收益”。
培训早有固定套路与话术
如今复盘,小志发现,其实坑早就挖好,只是当时在销售的鼓吹下,令他对“无货源电商”的未来充满美好想象,才会陷入坑里。
例如,小志签订的网店无货源模式培训协议,对于培训机构的义务只提及“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对接群”“开设店铺流程由乙方完成,甲方有责任督促和提供一定范围内的帮助”,全然不见销售所提“全程指导”。
另外,培训协议中提到,“(甲方)严格按照合同和相应服务标准实施培训”,而服务标准是什么,整份协议中均未明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添加了近10名不同培训机构的销售人员,遇到的情况与小志相似。其中一位销售称:“前期我们会帮您打造带货账号,主页打扮、涨粉丝、提升账号的权重和垂直度,然后对接货源、视频、流量、老师,帮助您更快出单。”
但他给记者发来的签约合同,虽列示了所谓“服务内容明细”,却只有两项:抖音带货权限,带货视频剪辑教学,根本没有提及涨粉、流量、货源等,所需费用在合同中也被定义为“视频服务费”,与无货源电商运营或培训毫无关联。
不仅合同与销售时鼓吹的不一致,小志后来还发现,他所签下的协议中还规定,小志必须每个月向培训机构缴纳150元购买淘宝运营辅助软件。这也意味着,哪怕3个月后得到1000元补偿,而他已投入888元培训费外加450元的软件使用费,同样亏损。
对于月缴纳150元的软件,吴鑫介绍,只有没接触过电商的人才会买。“同行们其实有各自的交流群,哪些插件、软件好用,都会相互推荐,大部分是免费的,收费的也便宜得很,15元/月。”
不过,对比彭强和刘冰,小志的软件使用费还算便宜的。
刘冰花了1980元买了课程,对方保证她的拼多多店铺1年最低销量达到168单,未完成则按比例退还人工服务费。但她没注意到的细节是,合同中,对方将1980元拆分为技术成本服务费1584元以及人工服务费396元,其中技术成本服务费即是各种软件的使用费。
2个月下来,刘冰的店铺只有1笔交易,还是价格只有12元的塑料收纳箱,“还说一个月能挣两千多,二十都没有。”刘冰找回她的“老师”,想要退款,却被告知,软件使用费无法退,人工服务费退款200元。
彭强先后缴纳2次费用,一次是298元的“电商孵化服务费”,其中包括店铺入驻,产品上架、优化,订单管理,客服等教学及相关软件的应用,一次是1680元的货源软件,通过该软件,彭强可以直接将商品上架到他的快手小店。
该软件宣传独家货源,且商品价格为3~5折,但彭强发现,该货源软件中的商品在任一主流电商平台均可找到,且价格比其他电商平台高。“谁还来我这里买啊?”
实际上,本文开头提到,小志在开店第一天收到了11张订单,也是培训机构精心布置的一个“诱饵”。
小志介绍,他开设店铺后,只负责上货,而货源、发货等,都由培训机构完成,这让他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现在回想起来,那11张订单无疑是刷单,每单9.9元,培训机构在其他地方下单成本是8.9元,也是我转账过去的。”小志自嘲道,短暂的无货源电商之旅,因这11张订单“挽回11元损失”。
警方、法院认定:“新型诈骗手段”
彭强是在快手视频里看到的无货源电商培训广告,他找快手平台进行了投诉。不过,快手客服告诉他,他们自己也联系不上该客户。他展示了快手客服给他的回复:广告主公司已被警方控制,公私账户被锁定。
实际上,目前确有部分“无货源电商培训”被警方及法院认定为“新型诈骗手段”。
2017年开始,安徽加诺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东、总经理刘成(化名)在公司并不完全具备无货源电商培训、运营能力的情况下,组织了一批员工进行无货源电商培训诈骗。到2019年6月,短短两年间,共29211名客户被骗,总金额达到2914.23万元。
2020年底,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刑事裁定书记录,刘成供述,公司会给销售员下发统一标准话术。“严格按照话术上的聊天语言、聊天步骤流程,一步步去让客户产生购买他们的开店学习班套餐很赚钱的错觉,从而交钱。”
“实际上,(销售)给客户保证了什么或者没保证什么,最终的结果都是一样的,客户是不可能从这个网店中挣到钱的。”刘成说道。
今年,黑龙江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成功打掉一个披着“无货源电商培训”外衣的诈骗窝点,而其中的受害者孙某,在交了3万元学费后,自己开的网店不仅没有盈利,反而赔进去1万元。
湖北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中旬也公布了一起以指导电商开店为名,假冒买家下单,骗取建档费、保证金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分析,无货源电商培训的机构,很多是以指导电商开店为名,骗取客户的开店培训费、网店包装费、代运营费,行敛财之实。“当然,如果培训机构是提供一键搬店、商品上架等软件,复制店铺、上架商品,还可能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
不过,或许并非所有的培训机构都在搞套路。吴鑫表示,确实存在部分培训机构在“正经做生意”,但这类培训机构往往会打包好货源,你开店,它发货,这实际又回到了云集模式。“其实就是给了学费,还要做他们的分销。如果做得起来,通过分销赚你钱;做不起来,至少赚了你学费。”
平台“出拳”打击无货源店铺
那么,回到培训机构常在宣传视频中抛出的问题——无货源电商到底能做吗?
现实的情况是,包括吴鑫、李成东等对电商行业人士及对电子商务法有研究的律师、学者均明确表示,截至目前,各大电商平台上仍有大量无货源电商店铺存在,且比例应该不低。
“阿里巴巴模式下,有人尝到甜头,就开始出现店群模式。一个人开上5家8家,甚至上百家店铺,把铺货模式做成铺店模式,加上付费搜索,基本上搜索结果第一页面都是自己公司开的店铺,你在哪家买,都是我接单。”吴鑫表示,同样的操作,在无货源电商也存在,即“无货源店群”,在多个平台同时开多家店铺。
不过,记者并未找到有相关统计数据去说明这些店铺真实的生存状况,且从消费者的视角,也无法判断哪家网店属于无货源模式。
需要注意的是,近年来,各大电商平台也在优化相应规则,打击这一类“搬运工式”的无货源电商的存在。
2020年11月,京东启动对无货源店铺违规专项治理,并在当年12月底宣布,将无货源店铺违规场景更名为“恶意倒卖”;同时,京东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中,也将恶意倒卖列入严重违规,称商家通过购买平台外店铺商品完成自己店铺内订单交易的行为,影响平台经营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保障,影响消费者购物体验。 淘宝虽无明确对“无货源店铺”的清理活动,但其对复制他人店铺商品照片等行为也作出严格限制。同时,2019年4月,淘宝网还发布《关于对异常店铺管控的公告》,称发现部分卖家以不正当方式批量复制他人店铺内的商品,通过购买他人店铺内商品完成自己店铺内交易的行为,存在重复铺货、类目错放、售后服务无法保障等多种风险,严重干扰市场正常运营秩序,影响买家购物体验,并对这些店铺作出下架全店商品等处置。
短视频平台抖音对于无货源模式同样持抵制态度,该平台今年8月4日发布的《【商家—无货源店铺】细则》规定,当识别到商家店铺涉嫌无货源经营时,平台有权利对商品或店铺进行限制,并根据违规程度对商家进行预警及开具罚单,情节特别严重者,扣除违规所得货款,并处理关联店铺/账号。
长期研究电子商务法的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姚志伟认为,电商平台对无货源店铺所采取的态度,实际要视该平台发展阶段而定,“成熟阶段,平台需要给消费者营造更好的购物感受,也要规范平台店铺的竞争秩序。但对于新兴平台,无货源店铺这种低成本模式有利于快速启动,吸引商家入驻。”
据吴鑫介绍,实际上,在对商家的管理上,部分电商平台还会规定商家只能通过平台内部系统下单发货,监管店铺是否存在分散的发货地等方式,限制不规范的无货源店铺。吴鑫直言,对于无货源店铺,平台也不能一刀切全部清理,一方面大量低成本商家以此谋生,另一方面,也要避免误伤阿里巴巴“一件代发”等模式。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则认为,无货源店铺运作模式从商业的本质上来说有其一定的合理性,这不仅为低成本创业带来了新的路径,也解决了不少人的就业,但如果电商平台不能在价格、质量、服务、物流履约上让消费者得到很好的保障,影响到消费者的购物体验,那电商平台在监管上就存在一定的缺位,这不仅会损害消费者权益,也会对电商平台的信誉与形象造成损害。
“因此,从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商家无货源经营行为来说还是非常必要的。目前,很多电商平台也已将无货源店铺的内容写进平台规则之中。”刘凯说道。
刘凯建议,电商平台应该进一步明确无货源店铺的概念,细化管理细则。对于有授权,也没有使用不正当方式复制他人店铺内的商品的无货源店铺,应该给予一定的包容及支持,只有对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无货源店铺才应进行处罚。
专家:是否违法要看三个方面
平台下架处理事小,无货源店铺也存在惹来诉讼纠纷的风险,容易“赔了夫人又折兵”。
姚志伟介绍,各大平台有各自的管理规则,“这个模式它本身不违法,例如虽然未取得商标权人授权,售卖商品也并不侵权,但要满足几个前提:第一是不能是假货;第二,商家不要暗示和商标权人有特殊的关系;第三,没有突出的,不合理地使用商标。”
姚志伟解释,简单而言,商家售卖商品并不需要获得授权,但也不能虚假宣传双方之间联系,类似于线下手机专卖店,“你卖苹果手机没问题,但没获得授权,你就不能宣传自己是专卖店。”还有著作权的问题,如果无货源店铺使用了货品来源店铺的图片,则有可能侵犯了货品来源店铺的著作权。
今年4月,奥飞娱乐起诉山东维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维阔)著作权侵权案得到法院初审判决,后者在其拼多多店铺“大美丽的紫薇”中销售的拳击手套,就使用了奥飞娱乐享有著作权的“刑天侠”人物形象美术作品。山东维阔称,该店铺就是无货源店铺,涉案商品便是去其他店铺中复制而来,且并未有实际销售。最终,一审判决山东维阔侵权成立,赔偿4500元。
“无货源店铺如果是未经授权,就擅自复制其他商家商品信息,如商品图片、商标、商品介绍等,把其他商家的商品搬到自己店铺销售,这不仅涉嫌侵犯其他商家的著作权、商标权,还可能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刘凯如是强调。
著作权、商标权侵权是一方面,无货源店铺在接到消费者的订单后,从其他店铺或其他平台下单发货,这种“电商搬运工”的方式,是否属于对消费者的欺诈?
姚志伟介绍,有法院曾裁决过此类案件,“消费者说我到你这里买的,结果你是其他地方下单,我受到欺骗了。法院认定这个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店铺有没有对货源进行承诺,如果有承诺,比如暗示是说我自己的货源,这个时候他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但是如果他没有任何的承诺,也没有宣传让消费者认为这个货源是他自己的,问题就不大。”
“如果无货源店铺商家已经明确表达了店铺发货、售后都由第三方发货以及提供售后服务的话,是不存在欺诈行为的。此外,无货源店铺如果是获得授权,且商家在平台上作出说明,明确发货和售后都是由第三方商家承担,那就不存在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的问题。”刘凯也如是表示。
记者手记
为什么说有些培训算不上知识付费?
起初不明真相,会把无货源电商培训等同“知识付费”,正如一采访对象所理解:“有信息差就有商机,无货源是这样,培训也是这样”。
说起来,“知识付费”是近年来的热词之一,有人凭借“知识收费”发家致富,有人甘心为此掏钱。笔者认为,对于前者,只要是正大光明,则未尝不可;对于后者,暂且不考虑获得的知识能否有所转化,自我提升始终不是坏事。
然而,是不是所有的培训都在尽职地销售“信息差”,做好“知识付费”的工作?这是需要加以鉴别的地方。我们需要警惕的是,那些打着“知识付费”名号,却一门心思掏空你的钱包,还让你花费时间精力且一无所获的机构。
其实,如果说“信息差”是个坑,那培训的目的便是“填坑”。培训机构为你提供新知识,你由此“填坑”,这是知识付费;反之,你就是“被坑”,这仅仅是付费。
说到这里,从结果导向来看,真假“知识付费”也就好鉴别多了——那些只宣传“传授知识”的不好说,但那些鼓吹“月入过万”的大概率是诈骗了。毕竟,这是远超“知识付费”以外的承诺了,且再靠谱的学校也是不敢保证你毕业后月入过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