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热评|*ST紫晶违规担保 保代、会计师要“多用心”
每经评论员 吴泽鹏
6月24日晚间,科创板企业*ST紫晶(SH688086,股价7.49元,市值14.26亿元)公告称,公司实控人收到了证监会立案调查告知书。至此,监管方已先后对企业和实控人进行立案调查。
今年一季度,*ST紫晶自曝出现违规担保情形,涉及金额3.73亿元,源于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授意公司以银行存款存单为多家客户提供担保。回顾过去,上市仅两年时间,*ST紫晶股价已不足上市首日的十分之一,且董秘、独董、证代相继离职,面临成为“科创板退市第一股”的风险;同时,其两名保荐代表人也因失职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笔者认为,*ST紫晶落得如此地步,很大程度上是咎由自取,但中介机构也难辞其咎。
首先,就违规担保未披露一事,要查实企业的银行存款的真实性、存款处于何种状态并非难事,如果定期存单存在质押,通过银行函证便可轻易发现。但根据交易所的核查,对于*ST紫晶的部分银行存款,其保代并未获取银行函证,仅仅是登录网银查看了对账单,便得出了“资金不存在因质押、担保等导致资金受限的情形”的结论,对紧要工作敷衍儿戏,如此态度要不得。
在笔者看来,登录网银查看对账单,是“做了”工作,而向银行询证,是把工作“做好”,前者这种形式主义的走过场,既不“勤勉”,也不“尽责”,无疑是滋生企业造假的土壤。进一步说,近年来监管趋严,心存造假之心的企业手段也在进步,作为中介机构,券商也好,会计所也罢,不能再抱着“穿旧鞋走老路”的想法开展业务,核查手段应该更多元、更全面、更深入。
例如,违规担保背后,市场开始质疑*ST紫晶与客户的关联关系。对于已有违规前科企业的核查,是否还局限于常规约谈这类手段?笔者曾对不少上市公司的造假进行过调查,坦诚来讲,要拿到确凿证据很难,但获得足够提出质疑的证据要简单得多,比如深入到企业内部去访谈,而不是通过邮件、电话要求对方提供资料。
今年以来,证券监管部门持续完善和细化中介机构执业规则,提升其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就在6月中旬,中国证券业协会还发布了《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目录细则》《注册制下保荐协议(示范文本)》等自律规则,进一步健全保荐机构执业专业标准,促进提升其专业能力和执业质量。
注册制下,中介机构要做“看门人”,还要做“质检员”,要对“产品”负责。每家中介机构都应该自问——问题是否真的难以发现?问题公司如何得以上市、隐瞒?这些责任要一个个理清。
因此,笔者建议,效仿券商分级制度,可进一步对中介机构承接科创板、创业板业务能力进行分级,剔除无法真正适应、匹配注册制的中介机构,以此倒逼行业执业水平提升。康美造假案中独董被重罚后,如今独董们“勤勉尽责”得多。会计师、保代、律师们,也不要把“勤勉尽责”当作套话,否则“严查”“重罚”也有可能落到自己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