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试点区域扩至全国
每经记者 袁园 每经编辑 陈旭
2月21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同时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与试点。
银保监会表示,各试点公司应当合理制定业务规划,持续创新产品,探索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多样化需求,同时要求各银保监局做好政策解读,加强业务监管。
3月起试点区域扩至全国
《通知》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在原有6家试点保险公司基础上,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加试点。试点范围扩大后,相关监管要求适用《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57号)规定。
《通知》要求,各试点公司应当秉持长期经营理念,合理制定业务发展规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在坚决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持续创新产品,增强养老保障功能。要服务民生大局,积极探索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多样化需求。
各银保监局要加强与当地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做好政策解读,营造试点发展的良好氛围。要持续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坚决查处各类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对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银保监会报告。
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与试点,其是否将更具优势呢?
“从目前来看,从事保险业务的养老保险公司参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具有三大优势。”平安养老保险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首先是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优势。
2018年起,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开始试点,养老保险公司积极参与,是该保险的主要参与主体。经过4年的实践,养老保险公司在销售、产品、系统支持上,均积累了相当的经验。而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与个人税延保险均属于养老年金保险范畴,均有高度相似性。
其次是打通养老金二三支柱的优势。主要的养老保险公司均是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受托、投资的头部公司。未来,在第三支柱政策支持下,将整合年金和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等潜在的第三支柱产品,统筹、打通个人的养老金第二三支柱,为个人养老提供更加完善的解决方案。
第三是团体保险业务的优势。目前,已经开展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重点是非常规就业人群,例如外卖、快递等,在与互联网平台合作中,养老保险公司作为传统的团体养老保险公司,具有产品精算、营销等优势,将加速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
此前有6家保险公司试点
为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加快发展,更好地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积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2021年6月1日起,由6家人身险公司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为期一年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包括:人保寿险、中国人寿、太平保险、太保寿险、泰康保险和新华保险六家大型险企。
由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收益模式采取的是“保底+浮动”,因此产品设计体现了“养老保障”的核心,领取期均为客户60周岁之后,可以有多种领取频率。
数据显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以来,总体运行平稳,社会反响良好。截至2022年1月底,6家试点公司累计承保保单近5万件,累计保费4亿元,其中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投保近1万人。
银保监会表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等特点已逐渐为消费者所理解和接受,保险公司已初步形成了符合自身特点的经营模式,特别是在服务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
扩大试点范围,可以使更多消费者接触到具有较强养老功能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进一步引导和培育养老金融消费观念;有利于推动试点保险公司深入探索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经验,促进和规范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养老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