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01月25日] -- 每日经济新闻 -- 版次:[04]
又一起“老鼠仓”曝光:成交10亿获利156万被罚400万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 粤开证券前投资总监栽了!

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何剑岭
  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则最新对“老鼠仓”的判罚。
  判罚书显示,余明元在担任联讯证券(现更名为粤开证券)投资管理部投资总监期间,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累计成交金额10.26亿余元,获利156.34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
 
 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一审判决书显示,余明元,男,1973年6月10日生,博士研究生文化,原系联讯证券(现更名为粤开证券,以下均称粤开证券)投资管理部投资总监,因本案于2020年9月23日被取保候审。
  经审理查明,2016年12月至2017年10月,被告人余明元在担任粤开证券投资管理部投资总监期间,利用掌握的未公开信息,指令他人操作其实际控制的蔡某、王某等人名下的6个证券账户,先于、同期或稍晚于粤开证券公司证券账户买入或卖出62只相同的股票,累计交易金额10.26亿余元,非法获利合计156.34万余元。
  审理期间,被告人余明元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40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余明元在担任联讯证券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总监期间,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且属情节严重。根据到案情况,不能认定余明元具有自首情节,但可认定其具有坦白情节。综合考虑余明元的认罪悔罪态度,审理阶段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及预缴罚金等事实、情节,辩护人请求对余明元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因此,法院判决被告人余明元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余明元曾任职于国元证券研发中心、投资部,期间主要从事证券分析、研究和投资管理等工作;2003年2月加入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证券研究和基金管理工作,曾任公司投资总监、投资管理部总监,于2008年10月31日离职;此后任上海添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投资总监、粤开证券投资管理部投资总监等。
 
 从严监管时代已到来
 
 近年来,证券犯罪日趋复杂多样,特别是营私舞弊、损公肥私的“老鼠仓”型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成为影响金融安全的突出问题。最高检曾披露称,2015~2019年上半年,起诉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102件128人,如办理了“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等一批重大证券期货犯罪案件,有效维护了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秩序。
  就在2019年年中,“两高”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对司法实践中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老鼠仓”案件)特点进行了总结:一是发案领域日趋广泛;二是内外勾结、合伙作案现象突出;三是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较强;四是犯罪手段网络化趋势明显。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2020年以来,监管机构披露了至少10起利用未公开信息非法获利的相关处罚。如2006年4月1日至2016年9月5日,王国庆先后在光大证券电子商务总部上海运营部、上海淮海中路营业部任职,利用未公开信息非法获利896万余元;2007年7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刘芳洁先后担任易方达基金、万家基金、盈象资管的基金经理,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非法获利1184.85万元。
  2021年7月,《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发布,中国资本市场从严监管时代已经到来。意见强调,坚持零容忍要求,依法严厉查处证券违法犯罪案件,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加强诚信约束惩戒,强化震慑效应;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以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重大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