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遭遇疫情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民政部答每经问: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每经记者 张蕊 每经编辑 陈旭
1月22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
近日,多地出现散发疫情。疫情之下,困难群众的生活备受关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在发布会现场提问:疫情对我国人民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贫困地区群众受到的影响更加严重,对于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民政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如何满足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双需要”?
对此,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司长陈越良进行了回应。
陈越良表示,对受疫情影响陷入困境,低保等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强化兜底保障
陈越良在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保障遭遇疫情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体现的是党和政府的民生厚度、政策温度,以及社会的文明程度。“在特殊时期,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做细做实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
具体而言,首先是落实救助资金,加强物资保障。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投入,扎实做好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工作,按规定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同时,根据困难群众实际需求及时发放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和米油肉蔬等生活物资,降低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不利影响。
其次是实施临时救助,强化兜底保障。对受疫情影响陷入困境,低保等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疫情期间,取消户籍地、居住地限制,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三是简化工作流程,提升救助时效。积极推进救助申请全流程网上办理,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地方按程序下放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强化主动发现机制,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加强社区防控
随着聚集性疫情的局部暴发,社区疫情防控也成为大家关心的问题。回应近期在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做好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方面的工作部署时,陈越良表示,做好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是关键。
“从过去的两年经验看,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通过建在家门口的村(居)民委员会,把群众及时组织动员起来,筑牢社区防控人民防线,是防止疫情向社区扩散的有效办法。”陈越良说。
近日,民政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常态下社区疫情防控作出进一步部署。
陈越良说,一是要加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实现公共卫生委员会全覆盖。
二是要充实完善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居民制定村(社区)公共卫生工作方案,协助提供公共卫生事实服务等方面的职能。
三是要增强公共卫生委员会联系服务群众能力,有效组织居民、群团组织、经济和社会组织、驻区单位开展群防群控。
四是要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委员会在村(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和村(居)委员会统一管理下开展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加强公共卫生委员会专业能力建设。
“常态化意味着持久战,需要政府、社会和居民群众共同持续付出努力。”他说,下一步,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一起积极推动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任务落地落实,进一步组织扩大居民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区防控网,聚集起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磅礴力量。
此外,在发布会上,陈越良还介绍,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是社区疫情防控的难点,大量的常住人员,由于社区不掌握,容易形成疫情防控工作被动局面,需要加强工作力度,做到排查防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首先要排查到位,摸清底数,摸清社区实有人员数量,是做好社区疫情防控的前提和基础。社区治理服务应有效覆盖常住人口,有条件的社区可以抓紧建立外来常住人口社区报到制度。
其次要推行社区疫情防控“五包一”制度,由乡镇(街道)干部、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等共同负责落实社区防控措施,细化责任分工。
三是要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统筹各部委、乡镇(街道)、村(社区)、群团组织、下沉干部、志愿者等各方面力量,根据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等不同要求,落实社区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