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上网电价
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让电价更灵活反映电力供需形势和成本变化
每经记者 张蕊 每经编辑 陈旭 10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情况。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几天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做好今冬明春电力和煤炭供应作出部署安排,明确要求改革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10月12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介绍,此次改革的重点是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同时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并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
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此次改革,在‘放开两头’即放开发电侧上网电价、用户侧销售电价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标志着电力市场化改革又迈出了重要一步。”万劲松介绍,在发电侧,将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我国燃煤发电电量占比高,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在发电侧上网电价形成中发挥着“锚”的作用。目前,已经有约70%的燃煤发电电量通过参与电力市场形成上网电价。此次改革,明确推动其余30%的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这样将进一步带动其他类别电源发电电量进入市场,为全面放开发电侧上网电价奠定坚实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大约44%的工商业用电量已通过参与市场形成用电价格。此次改革,明确提出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尚未进入市场的工商业用户中,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用电量大、市场化条件好,全部进入市场;其他工商业用户也要尽快进入。届时,目录销售电价只保留居民、农业类别,基本实现“能放尽放”。
“同时,我们明确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代理购电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要求电网企业首次向代理用户售电时,至少提前1个月通知用户,确保改革平稳过渡。”万劲松表示,这次改革标志着电力市场化改革又迈出重要一步,核心是真正建立起了“能跌能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
从当前看,改革有利于进一步理顺“煤电”关系,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从长远看,将加快推动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发展,促进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服务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并将对加快推动发用电计划改革、售电侧体制改革等电力体制其他改革发挥重要作用。
抑制不合理电力需求
近日,一位能源行业资深从业者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双碳”背景下,国内一直致力于减少火力发电的占比,但新能源发电在短时间内还不能完全替代火电的份额,这就使电量供应产生了缺口。同时,今年煤价大幅上涨,而电价没有相应上涨,使得电厂缺乏发电的主观意愿,因为发电就意味着亏损。
那么,此次改革对缓解煤电企业经营困难、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能够发挥哪些作用?
对此,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绍宗回应表示,目前,关于燃煤发电,已经有70%的电量参与了电力市场交易,按照“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通过市场交易,在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的浮动幅度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
“近期煤炭价格明显上涨后,一些地方电力市场的燃煤发电交易电价已实现上浮,对缓解燃煤发电企业经营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彭绍宗说,此次改革明确,有序推动全部燃煤发电电量进入市场形成市场交易电价,将上下浮动的范围扩大为原则上均不超过20%,用电多的高耗能行业市场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让电价更灵活反映电力供需形势和成本变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燃煤发电企业经营困难、激励企业增加电力供应,抑制不合理电力需求,改善电力供求状况,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谈及此次《通知》中明确提出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是出于哪些考虑时,万劲松表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高耗能行业无序发展,会增加电力保供压力,不利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这一规定有利于引导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多上浮一些,这样可以更加充分地传导发电成本上升压力,抑制不合理的电力消费、改善电力供求状况;也有利于促进高耗能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