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04月08日] -- 每日经济新闻 -- 版次:[01]

“看门”失责领38张罚单 券商当反思卖方定位

每经评论员 杜恒峰
  日前,证监会一次性公布了29张行政罚单,加上同日沪深交易所公布的9份自律监管罚单,罚单总计38张之多,被处罚对象包括58名个人及10家机构,这些机构当中既包括中信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这些头部投行,也包括五矿、国金这样的中小券商;其中海通证券领取了3张罚单,位居第一。
  虽然是同一日公布,但这些罚单发出的时间并不相同,最早的可以追溯到2020年12月下旬,最近的是2021年3月23日,这表明监管层的处罚不是“打批发”,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笔者还注意到,“全面从严监管”的思路在这些罚单当中得到了明确体现——从业务类型看,罚单涉及的大部分为IPO相关事项,但也有再融资、重组、新三板、债券承销等事项,覆盖了投行业务的各个方面;根据错误大小、轻重不同,罚单也有差异,最严重的3人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特定时期内(3~6个月)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有6人被处以“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3个月”,展现了监管的威慑力。
  这些罚单列举的具体问题,应当成为券商们仔细学习的“材料”。在列举处罚原因时,“未勤勉尽责”是最高频的词,其具体表现包括“核查不充分”“未主动发表核查意见”“未通过函证、访谈核查”等,比如明冠新材两位保代对发行人规范运作、关联关系、固定资产等情况的核查不充分,利元亨两位保代对发行人会计基础、销售收入、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的核查不充分。项目上市成功也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保荐极米科技的中金公司及其两位保代也收到了罚单,原因是:未能督促发行人按照监管要求清理相关对赌协议并履行披露义务,未主动就对赌协议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另外,还有4位保代因为凌云股份、永鼎股份完成再融资当年营业利润下滑过半而被处罚。
  保荐机构甚至还会出现一些低级错误。比如中信证券保荐的亚辉龙生物,两位保代提交的申报材料财务数据前后不一致,披露口径出现明显差异,信息披露内容前后矛盾;国信证券保荐的瑞华泰,在未提交信息豁免披露申请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对主要客户、供应商信息不予披露。
  注册制为证券行业带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科创板开板以来的IPO盛宴让券商赚得盆满钵满。中证协数据显示,2020年证券业实现净利润1575亿元,同比增长近28%;上市券商当中,员工年均薪酬50万以上的比比皆是,最高的甚至达到百万级别,而投行业务又是券商业务条线当中薪酬最高的。在享受制度红利的同时,证券行业也应当重新思考一直以来的“卖方”定位,无论是债还是股,“卖出去”“卖出高价”这样单一的目标在注册制时代已不符合市场对于券商的要求,券商必须更多地兼顾发行方和投资者双方的利益。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曾指出,中介机构的角色,要从以前的“可批性”转变为保证发行人的“可投性”,其含义也在于此。
  今年以来,IPO难度增大,主动撤回、中止/终止审核的项目数量明显增多。监管层已经明确表态,“对‘带病闯关’的,将严肃处理,决不允许一撤了之”,未来我们可能见到更多类似的罚单。面对监管重压和市场生态的变化,对券商而言,重新调整自身定位,摒弃“一切只为发行方服务”的固有思维,更多地为投资者服务,才能真正做到“勤勉尽责”,避免再领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