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年12月17日] -- 每日经济新闻 -- 版次:[02]

农业农村部回应每经:清理整治非法捕捞行为,保护长江水域生态环境

每经记者 张蕊 每经编辑 陈星
  12月15日,农业农村部就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阶段性成效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举行新闻发布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发布会现场提问:“前一段时间农业农村部在长江口专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请问为什么在长江口开展这样一个专项行动,下一步还有哪些工作要做?”
  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马毅回应: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目的就是统筹加强江海捕捞管理,清理整治非法捕捞行为,更好地养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长江水域生态环境。
 
 统筹加强江海捕捞管理
 
 记者注意到,11月20日,农业农村部会同公安、交通、市场、林草、海警等相关部门和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在上海组织召开长江口禁捕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会议暨联合执法誓师大会,同步启动联合执法行动。
  马毅在回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长江口地处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交界水域,是长江水生生物江海回游的唯一通道,水生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地位特殊。
  他提到,东经122度线一直以来就是长江与海洋渔业管理的分界线。今年长江口上海段提前禁捕以来,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东经122度线外侧海域捕捞强度明显加大,非法捕捞多发,严重破坏长江口水域生态环境,阻碍中华鲟、刀鲚等洄游性鱼类江海洄游通道,影响长江“十年禁渔”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恢复效果。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和‘两省一市’进行深入研究、反复论证,制定长江口禁捕范围扩延安排和专门实施方案。”马毅表示,经国务院同意,已经发布通告,将长江口禁捕范围向东海域扩延至东经122度15分,并专门设立了长江口禁捕管理区,从明年1月1日起实行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相同的禁捕管理措施。
  马毅强调,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部门和“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建立了长江口禁捕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目的就是统筹加强江海捕捞管理,清理整治非法捕捞行为,更好地养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长江水域生态环境。
 
 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长江禁捕共持续十年,打击非法捕捞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接下来农业农村部会采取什么措施来巩固这种管理秩序?
  对此,马毅表示,长江禁渔涉及面广,总共涉及到14个省市,持续时间长,监管任务重,管好抓实不是一个部门也不是一个地方能够独立完成的,需要政府牵头、部门协同、标本兼治、水陆共治。
  他表示,在这个方面,农业农村部已经明确了具体的工作思路。一方面是立足当前、急在治标,为治本争取时间。“我们继续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紧盯捕捞、运输、销售等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有组织、链条化、成团伙的非法捕捞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幕后的组织者、获利者和保护伞。”
  同时,设立中国渔政24小时应急值守和举报监督平台,规范渔政执法行为,强化禁捕执法监督,完善跨区域、跨部门的执法合作机制,持续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检查和专项行动等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确保“禁渔令”落实落细、落地有声。
  另一方面是着眼长远、重在治本,持续巩固禁渔效果。加快提升渔政执法能力,紧急配置一批执法船艇、无人机、雷达视频监控等现代装备,同时健全网格化长效管理机制,吸收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组建协助巡护队伍,发挥镇、村基层组织的协助作用,对禁捕水域和周边区域进行全覆盖管理,构建专管群管结合、人防技防并重的执法监管新格局。
  此外,还要建立健全水产品采购、销售、加工、合法来源凭证制度,严格禁止以“长江野生鱼”为噱头的宣传营销活动,着力构建“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