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年04月23日] -- 每日经济新闻 -- 版次:[12]

岂能让可转债沦为投机炒作工具

每经特约评论员 熊锦秋
  由于“横河转债”巨幅上涨,近期公司连续发布公告提醒可转债风险。而在17日,深交所也发布消息称,对“横河转债”持续进行重点监控,并及时采取监管措施,然而20日依然冲高,当晚横河模具发布停牌公告,公司将就近期二级市场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核查,待披露核查结果后复牌。
  投资者若只获得可转债利息收入,收益微乎其微,一般是奔着未来公司正股股价上涨,股价较转股价出现一定溢价,这个溢价就是投资获利。可转债一般有到期赎回条款,也即到期了还本付息。至于强制赎回条款,比如规定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发行人有权提前赎回债券,以此催促投资者尽快转股,发行人可减少债券利息支出。至于回售条款,比如有的规定股票收盘价连续3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可转债按面值加上当期利息提前回售给发行人,这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
  由此看来,可转债既有债性,也兼有股性。可转债未来归宿无外乎两个,一是作为债券被赎回或回售,投资者获得较低的利息收入;另外就是转为股票,再无其他出路。即便投资者在市场将可转债抛售,接盘投资者也只能面临这两个选择。
  截至4月22日收盘,横河模具股价为7.07元,而可转债的转股价为9.22元,也就是说投资者将可转债转为股票根本不划算,将会产生额外亏损。理论上讲,目前“横河转债”价格应低于面值100元,但4月20日最高价格为302.715元,远高于面值,存在巨大价格泡沫。投资者接盘后,主要获得的是击鼓传花的游戏资格,假若未来横河模具正股不能大幅上涨,而可转债又无游戏下家高价抢筹,就只能等待收回债券本金及利息,这甚至只有持债成本的三分之一。
  分析可转债形成过度投机的原因,首先是交易制度使然。沪深交易所规定,债券实行回转交易制度(T+0),可转债作为债券对待、实行回转交易。另外,沪深交易所对股票、基金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但对债券却无涨跌停板限制,当然若债券波动剧烈也可能导致盘中临时停牌。可转债交易成本也比较低,只收取交易佣金,不收印花税和其他杂费。可转债与权证交易制度基本一致,交易摩擦系数极低,由此呈现出高换手率的高速飞转现象,有的可转债单日换手率甚至高达数十倍。
  其次是可转债盘子小。有的可转债发行几亿元,转股后债券流通盘更小,比如截至4月14日,“横河转债”余额仅为3828.54万元,这样的小盘子,主力很容易上拉打压,赚取差价。
  目前可转债已远远脱离债券投资本意,俨然接班此前权证,出现一轮又一轮疯狂炒作,上市公司风险提醒等措施根本不管用。长此以往,可转债被附加投机筹码属性,未来无论什么可转债发行,投资者都会追捧,因为下有保底收益,上有无限投机价值,市场对可转债就将毫无约束可言。
  要遏制可转债过度投机,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要完善可转债交易制度。高速飞转的可转债交易不仅空耗市场资源,且可能脱轨甩伤中小投资者,为此必须适度加大交易摩擦系数。目前交易制度将可转债视为债券,这个定位或许并不准确,现实中可转债投机性甚至比股票更强,建议可转债交易制度应向股票交易制度看齐,适用T+1以及涨跌停板交易制度;同时,不妨暂时规定可转债交易的券商最低佣金收费标准、且不得变相突破下调。
  其次,应强化对各类市场操纵行为的打击。可转债连续几日上涨超过100%,其中很可能存在主力的连续操控行为。交易所将转债交易情况纳入重点监控,上市公司停牌核查,这些都是应该的,关键还要识别其中的异常交易行为,及时实施自律监管措施,同时要关注和排查其中市场操纵线索,若涉嫌操纵应上报证监部门严肃查处。
  (作者为财经时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