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病毒所申请瑞德西韦国内专利 律师:若用药还需药企许可
每经记者 吴泽鹏 每经编辑 宋思艰
在对抗新冠病毒的特效药中,吉利德科学公司的瑞德西韦(Remdesivir)一直被寄予厚望。据报道,2月4日,该药物运抵国内进入Ⅲ期临床,临床试验申请受理文件显示,注册企业为吉利德科学公司与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
同日,中科院武汉病毒研究所官网发布消息称,在1月21日申报了瑞得西韦的中国发明专利(抗2019新型冠状病毒的用途),并将通过PCT(专利合作协定)途径进入全球主要国家。这一消息引发广泛讨论,有报道称为“专利抢注”。
资料显示,瑞得西韦是核苷类似物,目前在刚果(金)开展治疗埃博拉出血热的Ⅱ和Ⅲ期临床研究。但该药物尚未在全球任何地区获得上市许可或批准,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也未被证实,仍然处于试验性阶段。
2月5日晚,吉利德科学公司称已与中国卫生部门达成了协议,“支持对2019-nCoV感染者开展两项临床试验,以确定瑞得西韦作为冠状病毒潜在治疗手段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公司还称,正与政府机构保持定期沟通,更新扩大生产规模的方面的最新进展。
然而,国内针对瑞得西韦治疗新冠病毒的研究似乎更早一些。
就在瑞得西韦运抵国内进入Ⅲ期临床的同一时间(2月4日),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在官网宣布“我国学者在抗2019新型冠状病毒药物筛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其中提到,近日,武汉病毒研究所/生物安全大科学研究中心与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国家应急防控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联合研究发现,瑞得西韦和磷酸氯喹在细胞水平上能有效抑制新冠病毒的感染,其在人体上的作用还有待临床验证,相关研究成果已在学术期刊上发表。
武汉病毒研究所官网文章表示,对在我国尚未上市,且具有知识产权壁垒的药物瑞得西韦,“我们依据国际惯例,从保护国家利益的角度出发,在1月21日申报了中国发明专利(抗2019新型冠状病毒的用途),并将通过PCT(专利合作协定)途径进入全球主要国家。”
“应该说,算正常的科研流程的步骤吧。”有知识产权行业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武汉病毒研究所的申请之所以引起热议,主要是因为在特殊时期下的舆论聚焦效应。
“只要是技术上的创新,符合《专利法》规定的都可以申请专利,武汉病毒所发现瑞德西韦在抗2019新型冠状病毒上的新用途,同样属于技术上的创新,其提出专利申请并无不当。”知识产权法学博士、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泽吾律师分析指出。
此外,张泽吾律师认为,吉利德科学公司持有瑞德西韦专利的基础专利,而武汉病毒所申请的专利是在此之上的进一步创新,故即便申请成功,“如果后者要实施其专利,必然要用到基础专利,所以要取得吉利德科学公司的许可才能实施”。
张泽吾也表示,该专利申请最终能否授权,还需要具体分析武汉病毒所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等问题,“如果吉利德科学公司已经申请的专利文献中或其他任何主体所公开的技术内容中,给出了将瑞德西韦用于冠状病毒的技术启示,则会影响武汉病毒所专利申请的创造性进而影响授权。”
律师观点:
吉利德科学公司持有瑞德西韦专利的基础专利,而武汉病毒所申请的专利是在此之上的进一步创新,故即便申请成功,如果后者要实施其专利,必然要用到基础专利,所以要取得吉利德科学公司的许可才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