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年02月06日] -- 每日经济新闻 -- 版次:[01]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回应每经提问:湖北疑似病例标准放宽 旨在更好控制传染源

每经记者 周程程 每经编辑 陈旭
  2月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介绍医疗物资保障的生产、调度、进口等相关工作最新进展,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
  基于此次新版诊疗方案的变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发布会上提问:“相比全国对于疑似病例的判断标准,湖北去掉了‘肺炎影像学特征’,这是不是意味着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技术条件就可以诊断疑似病例,作出这一改变的目的是什么?”
  对此,国家医疗专家组成员、北京地坛医院感染性疾病诊疗与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李兴旺在发布会上回应表示,这一变化是为了增加基层医疗机构的诊断能力,因为基层医疗机构不具备CT这样的设备,因此特意在湖北提出来,在病人很多的情况下,只要病人具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的情况下,结合流行病学史,就把他当做疑似病例进行诊断,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控制传染源。
  从2月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来看,病例诊断根据湖北省和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区别对待。
  湖北以外其他省份仍然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两类。基于已经发现没有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确诊病例,故将“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也纳入疑似病例进行排查。
  湖北以外其他省份确诊病例诊断标准没变(需有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行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或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湖北省则是增加“临床诊断”分类。而且“疑似病例”标准修改为:无论有没有流行病学史,只要符合“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和“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这两条临床表现,便可考虑为疑似病例。相当于疑似病例标准放宽了。疑似病例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者,为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诊断标准没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