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12月31日] -- 每日经济新闻 -- 版次:[02]

每日经济新闻评出2019国内十大财经新闻(上)

经济稳定增长 有条件完成全年预定目标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0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与此同时,今年以来,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增长都在放缓,国内经济的下行压力较大。中央及时出台了一系列逆周期调节的政策,较好顶住了经济下行压力。我国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平稳。展望全年,有信心、有条件完成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国内生产总值69779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2%。分季度看,一季度增长6.4%,二季度增长6.2%,三季度增长6.0%。具体来看,就业方面,全国城镇新增就业已提前完成全年目标;物价方面,1至11月,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8%,低于3%左右的预期目标。经济结构优化和持续改善的特征不断显现。消费潜力不断释放,前三季度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保持在60%以上,特别是随着居民收入保持比较快的增长,消费环境不断改善,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供给能力不断增强,消费的基础性作用会不断加强。投资方面,1至11月,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4.1%,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14.8%和13.1%。
 
 中美就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文本达成一致
 
 12月13日晚,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宣布,经过中美两国经贸团队共同努力,双方在平等及相互尊重原则基础上,已就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文本达成一致。双方同时还达成一致,美方将履行分阶段取消对华产品加征关税的相关承诺,实现加征关税由升到降的转变。第一阶段协议的达成,意味着经过长期努力,中美经贸磋商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这样的结果有利于中国,有利于美国,也有利于世界。
  自2018年特朗普政府宣布对中国输美商品加征关税以来,由美国单方面挑起的中美经贸摩擦持续升温。美方数次提高加征关税的商品规模和税率,中方坚决反对并被迫采取反制措施。中美合则两利,斗则俱伤。以对话而非对抗方式解决分歧,始终是正确选择,也是中方一贯的立场。从2018年3月至2019年10月,中美之间一共举行了十三轮经贸高级别磋商。
 
 重大区域战略全面推进,区域发展开新局
 
 2019年,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的一些重点区域重大战略进一步完善,东、中、西部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推进。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2025年,在科创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基本实现一体化发展,全面建立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此前在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2022年,大湾区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粤港澳合作更加深入广泛,区域内生发展动力进一步提升,发展活力充沛、创新能力突出、产业结构优化、要素流动顺畅、生态环境优美的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框架基本形成。目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同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并列为重大国家战略。值得注意的是,雄安新区建设、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促进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等政策也在加紧推进、实施,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正在向纵深推进。
 
 科创板开市,资本市场改革迈入“深水区”
 
 7月22日,首批25家科创板新股正式登陆上交所。
  截至12月30日,在上交所上市的科创板公司总数已达70家。截至12月30日收盘,在已上市的70家科创板公司中,有5家科创板公司的股价跌破了发行价。上交所官网显示,今年来,总共有202家公司曾递交科创板上市申请,其中已产生注册结果的公司有80家,有77家注册生效,有3家终止注册或不予注册。另外,截至目前,还处在审核状态的公司中,已提交注册的公司有27家,已通过上市委审核的公司有2家,已问询的公司有41家,已受理的公司有22家,还有2家暂缓审议。根据第三方数据,科创板申报企业数排名前三的行业分别是: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29家)、生物医药产业(26家)、智能制造装备产业(25家)。在已发行的科创板企业中,企业数最高的行业为为电子核心产业(17家)。
 
 外商投资法通过,对外开放走向更高水平
 
 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资法一旦开始施行,将取代中国已经延续数十年的“外资三法”(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这部法律是一部外商投资的促进法、保护法,突出了积极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的主基调。这部法律重点是要确立我国外商投资新的法律制度基本框架、基本规则、基本规范,建立起我国新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的“四梁八柱”。
  制定外商投资法是促进我国外商投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客观要求。外商投资法为何备受关注?一大原因是,作为中国外商投资领域新的基础性法律,外商投资法确立了中国新型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长期以来,“外资三法”为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发展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但为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适应新时代改革开放的需要,迫切需要制定一部新的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取代“外资三法”。外商投资法应运而生。
 本组稿件由每经记者 吴永久 叶峰 张钟尹 张怀水 周程程 王海慜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