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12月17日] -- 每日经济新闻 -- 版次:[05]

教育部将尽快制定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检查评比考核减少一半以上 杜绝强摊杂事

每经记者 张怀水每经编辑 陈 旭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2月16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该文件进行解读。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任友群表示,教师的主业是教书育人。给教师减负就是让老师们把更多精力放到教书育人的主业上去,放到立德树人的使命上去,这既是遵循教育规律的内在要求,更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
 
 克服重留痕、轻实绩形式主义
 
 本次出台的《意见》指出,由于一些历史的和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目前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还存在负担较重的问题。各种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等事项名目多、频率高;各类调研、统计、信息采集等活动交叉重复,有的布置随意。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落实安全稳定、扫黑除恶、创优评先等工作时,经常向学校和教师摊派任务。
  如何给教师减负?任友群在发布会上表示,首先是要减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意见》强调,除教育部门以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评价上要重实绩,坚决克服重留痕、轻实绩的形式主义的做法,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应用程序)等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者录制视频等方式来代替对实际工作的评价。”任友群表示,要确保对中小学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的事项要实行清单管理。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表示,教师工作负担的源头在于管理学校、管理教师的行政部门偏多。“我们曾经做过调查,在一些中学,每年要收到700~1700份各种各样的文件,这些文件最终‘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都要落到教师身上,学校就要不断把这些事布置给教师。”他表示,为教师减负需要从源头上去加以解决。
 
 尽快列出具体“减负清单”
 
 围绕为教师减负,国家此次打出了一套“组合拳”。除了减少各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以外,还包括减少社会事务进校园、减少报表填写工作、严格限制和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等。
  《意见》指出,坚决杜绝强制摊派无关事务。不得把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如庆典、招商、拆迁等)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不得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
  《意见》第16条要求,从严规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对于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应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如何将文件中的诸多减负举措落地?任友群表示,教育部将督促省级党委和政府发挥主导作用,根据文件精神尽快列出具体的减负清单。“我们还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专项评估,激发各地工作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努力使每一项政策举措都能真正地落地生根。”
  有业内专家认为,“减负清单”将为老师减负提供一个有效抓手。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首先要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目录清单,制订目录清单的前提是要严格遵守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义务教育法。其次,要追究超出目录清单布置任务的部门的责任,完善问责机制,应该引入问责机制,关键在于要严格执行。
 
 探索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
 
 “我们曾经在评职称的时候发生过,教师到省里来评职称时材料送来一麻袋,而真正教书育人的本职工作却很难在中间得到充分的体现。”发布会上,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丁天乐在谈到探索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等问题时表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教师除了备课以外,还普遍承担课改和科研负担,写论文成为教师评定职称的一项重要任务。丁天乐在发布会上介绍了浙江的相关经验。为了进一步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浙江省不断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
  从2017年起,在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中,申报教师填报的论文或课题总量不超过5个,非教学方面的奖励不超过5个,大幅度减少了提交论文、课题数量,从而引导学校更加重视对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的评价与考核,引导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上,更加强化了教书育人的中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