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把学前纳入义务教育
每经记者 李可愚 每经编辑 易启江
8月22日,正在北京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情况的报告。
针对当前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成就,报告指出,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与此同时,报告也指出,目前学前教育仍是我国教育体系的薄弱环节。
如何有的放矢地逐步解决当前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存在的问题?在8月24日上午的分组审议中,出席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此进行了热烈讨论。
可考虑将义务教育延长3年
在分组审议的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蔡昉就结合报告提供的数据指出,国家对学前教育的公共投入不足,目前占财政性教育投入比例偏少,这和我们一个相对庞大的学前教育适龄儿童相比非常不匹配。
他强调,如果我们把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作一个比较,从人口上看,学前教育这部分孩子的人数大致相当于义务教育阶段人口的25%到30%,但是学前教育得到的财政教育投入不及义务教育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说,很大的人口群体得到的财政教育投入是相对小的,是不匹配的。
据此他建议:“学前教育应该是政府买单,而且赋予最高的优先顺序。最好的办法是把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阶段,即把义务教育向前延长3年。按照现在义务教育的同等办法,就可以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诸多的矛盾,这在理论上、经验上是有依据的。”
要保障学前教育教师的待遇
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庞丽娟则在分组审议的过程中,重点提及了当前困扰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幼教教师人才短缺、待遇不高的问题。
庞丽娟指出,现在在不少地区,房子盖起来了,但缺教师,尤其缺合格的教师。幼儿园办起来了,但运转困难,因缺经费保障、缺合格教师。教师,尤其是合格、受过专业培训的教师,现在仍然严重缺乏,重要原因在于,缺编制、待遇较低。
庞丽娟建议,面对新形势,亟需有个国家编制标准,指导各地可高于这个国家标准,但不能低于这个标准,以保障事业发展。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师队伍建设的瓶颈问题,以使事业发展、教师队伍建设有基本保障。
同时,研究、指导各地人事制度改革,抓紧研究建立面向广大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公办性质园非在编教师、普惠性民办园教师的“同岗同职同待遇”制度,同待遇包括工资性收入、社保、培训、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