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8月21日] -- 每日经济新闻 -- 版次:[03]

新版医保目录新增148个品种 另有128个药品将纳入拟谈判准入范围

每经记者 周程程 每经编辑 陈 旭
  国家医保药品常规准入目录正式挂网发布。
  8月20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次药品目录调整是国家医保局成立后首次全面调整,也是自2000年第一版药品目录以来对原有目录品种的一次全面梳理。
  在国家医保局当天召开的媒体吹风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表示,常规准入目录的药品名单中,调入、调出的品种数量较多,药品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这次目录调整常规准入部分共新增了148个品种。
  而在调出方面,共调出150个品种,其中约一半是被国家药监部门撤销文号的药品,其余主要是临床价值不高、滥用明显、有更好替代的药品。
 
 重点监控药品被调出目录
 
 从本次《药品目录》常规准入品种看,调整前后药品数量变化不大,但通过动态调整、有进有出,促使药品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本次发布的常规准入部分共2643个药品,包括西药1322个、中成药1321个(含民族药93个);中药饮片采用准入法管理,共纳入892个。
  熊先军表示,新增药品覆盖了要优先考虑的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等,其中通过常规准入新增重大疾病治疗用药5个,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36个,儿童用药38个,绝大部分国家基本药物通过常规准入或被纳入拟谈判药品名单,并将74个基本药物由乙类调整为甲类。
  据国家医保局媒体吹风会上发布的背景材料,评审专家重点参考了今年6月份国家卫健委发布的《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并一致确定将国家医保目录中的重点监控药品全部调出。
  据悉,第一批被重点监控药品包括神经节苷脂、胸苷肌肽、奥拉西坦等20种。一位医药行业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将低效的仿制药和辅助用药从目录中剔除,很大程度上能够节省医保费用,在腾出空间的同时,有利于新药、好药、救命药补充进去,从而实现既没有大幅增加医保支出,也确保在一些疾病领域民众能和世界同步消费最新最好的药品。
 
 谈判成功药品将纳入医保
 
 国家医保局还指出,经过专家评审,确定了128个拟谈判药品,均为临床价值较高但价格相对较贵的独家产品。下一步将在确认企业的谈判意向后,按相关程序组织开展谈判,将谈判成功的药品纳入目录。这些药品主要用于治疗癌症、罕见病、乙肝、糖尿病等救急救命药物和慢性病常用药。
  谈判准入是近年来医保药品目录准入方式的一个重大创新。2017年和2018年,医保部门通过谈判方式在医保药品目录中分别纳入36个和17个药品,包括了利拉鲁肽、曲妥珠单抗、来那度胺、奥西替尼等。
  这两次谈判药品平均降价幅度分别为44%与56.7%,药品全球最低价也从谈判中诞生。例如,西妥昔单抗注射液2017年的平均价格为4200元左右,谈判后的价格由4200元降到1295元,当时制药公司默克方面表示该价格为全球最低价。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曾表示,由于用量很大,所以医保发挥了议价能力,相当于定了一个‘大宗买卖’的价格。
  谈判降价进入医保后,对相关药品的销售也会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中信建投证券研报指出,从历史经验来看,通过价格谈判进入医保,对产品销售有重要影响。2016年吉非替尼、埃克替尼谈判降价,2017年2月进入新版医保目录,二者销售额均出现快速增长,而当时厄洛替尼并没有选择降价进入医保,结果销售额出现下滑。
  根据此前国家医保局发布的《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要求,2019年8~9月为谈判阶段,9~10月发布谈判准入目录。
 
 目录药品纳入集中采购范围
 
 此前的医保目录调整过程中,地方对医保目录乙类药品有15%的调整(调入、调出)权。此次通知明确,各地应严格执行《药品目录》,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对于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消化过程中,各地应优先将纳入国家重点监控范围的药品调整出支付范围。
  对于为何地方不得增补,去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曾益新曾作出解释,纳入基本药物目录的是新审批上市、价格较高但效果较好的药品,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临床疾病防治需求。同时,也考虑到基本药物制度已经在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允许地方增补药品是制度建设初期的过渡性措施,所以原则上各地不再增补药品。
  通知还指出,对于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上市的民族药品,可由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牵头,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当地的基金负担能力及用药需求,经相应的专家评审程序纳入本省(区、市)基金支付范围。各地调整民族药品的情况,应报国家医保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开。
  同时,《药品目录》中的中药饮片是从有国家标准的中药饮片中经专家评审产生的。对于其他有国家或地方标准的中药饮片,可由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牵头,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当地的基金负担能力及用药需求,经相应的专家评审程序纳入本省(区、市)基金支付范围,但不得增加目录中规定的不予支付的饮片。
  在落地实施方面,通知还指出,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及时按规定将《药品目录》内药品纳入当地药品集中采购范围,并根据辖区内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药品使用情况,及时更新完善信息系统药品数据库,建立完善全国统一的药品数据库,实现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医院制剂的编码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