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8月05日] -- 每日经济新闻 -- 版次:[05]

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 *ST华信存退市风险

每经记者 孙嘉夏 每经实习记者 郑洁 每经编辑 张海妮
  8月4日下午,*ST华信(002018,SZ)公告称,公司股票或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告披露,公司股票已连续10个交易日(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8月2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连续20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8月1日晚间,*ST华信披露其子公司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华信天然气(香港)有限公司拟与香港鸿太签订《债权债务抵消协议》。根据以上协议,华信保理将其对金砖国际贸易(襄阳)有限公司、青岛晶安石化有限公司以及连带债务人洛阳旅游发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的应收债权共计约2.89亿元转让给华信天然气,华信天然气将受让的上述债权用于抵消其对香港鸿太的4190.96万美元债务。上述债权债务抵消完成后,华信天然气与香港鸿太的债权债务在抵消范围内全部消灭。
  在*ST华信的2018年年报中,曾判断保理业务类应收账款可收回性已不大,因此华信保理对金砖襄阳、青岛晶安的应收保理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在*ST华信发布《关于拟签订<债权债务抵消协议>的公告》当晚,深交所立即下发关注函,要求*ST华信补充说明在相关应收债权可收回性不大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下,香港鸿太仍然接受以相关债权抵消华信天然气所欠债务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商业逻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8月4日*ST华信发布的公告中,其认为“该协议(债权债务抵消协议)及协议内容将有助于推动公司逾期债务解决,稳定并改善公司经营的基本面,为后续公司持续经营提供有力保障”。同时,*ST华信披露,其子公司华信保理作为原告起诉诉讼案件中立案执行的涉案总额为1.4亿元,如能全部或部分收回,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积极正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