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2月28日] -- 每日经济新闻 -- 版次:[03]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一年盘点:44万条意见体现民法典编纂工作以民为本

每经记者 李可愚 每经编辑 陈 旭
  刚刚过去的2018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上又创下了一个新纪录:全年共审议通过宪法修正案1件,制定法律9件,修改法律47件次,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3件,正在审议的法律案11件。这也成为历届常委会履职第一年审议通过法律法案数量最多的一年。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年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也已深深植根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进程中。以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为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供的数据显示,在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共有111208人提出440491条意见;而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共有67291人提出131207条意见。
  民法典草案、个人所得税法……社会大众对于这些将深刻改变普通人生活的法律,提出了哪些意见和建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又是如何作回应的?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就此接受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采访。
 
 民法典对民间借贷有望作出针对性规定
 
 近年来,围绕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借的债务,到底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还是应由举债一方来承担,相关争议持续不休。因此,如何在法律中妥善处理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一直为社会各界所关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石宏表示,关于夫妻债务问题,现行婚姻法没有具体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共同债务的认定和承担。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近年来引发了较大争议,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修改了此前司法解释关于夫妻债务认定的规定。目前看来,司法解释基本平息了争议。因新司法解释刚出台实施不久,尚需要进一步观察实践效果,再研究如何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作出相关规定。草案目前对现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未作实质性修改。
  随着民间借贷规模的不断扩大和问题日益累加,民间借贷纠纷大量成讼涌入法院。是否要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将民间借贷纳入规范范围,也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话题。
  石宏向记者介绍说,目前的民法典合同编草案第十二章对借款合同作了规定。有的意见提出,民间借贷对金融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为了解决民间借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防范金融风险,建议草案将借款合同区分为金融借款合同和民间借贷合同,分别进行有针对性的规定。立法工作机构对此高度关注,就合同编草案中的借款合同,专门选择到民间借贷普遍、问题多发、处理经验丰富的区域开展调研。
  民间借贷是民间为了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金融借贷供给不足等问题而产生的,这个问题较为复杂,涉及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社会信用体系和经济政策等诸多问题。从合同法的角度,对借款合同是否有必要区分金融借贷和民间借贷、如何规定,需作进一步调研论证。目前立法工作机构正在对这个问题进行重点研究。
 
 去年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进程明显加快
 
 除民法典编纂工作外,个人所得税法大修也是2018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中的焦点。
  2018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作出第七次修改。本次修改实现了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重大转变,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迈出了关键一步。
  对于此次个税法大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评价称,本次修改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调整优化了税率结构,提高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扩大了低档税率的级距;把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支出设为专项附加扣除,使个人所得税税负水平更趋合理。
  王瑞贺特别强调,为了弘扬尊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充分考虑我国人口老龄化日渐加快、工薪阶层独生子女家庭居多、赡养老人负担较重等实际情况,草案审议过程中充分吸收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将赡养老人支出确定为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予以税前扣除。
  除个税法大修外,有关负责人还向记者介绍称,2018年内,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还制定了多部税收法律,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进程明显加快。
  王瑞贺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税收立法工作。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资源税法、房地产税法、关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契税法、印花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列入立法规划,并于2018年制定了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修改了个人所得税法,同时对资源税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在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下一步,将按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安排,继续做好税收立法相关工作。同时,也将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抓紧相关税收法律的起草工作,尽快将相关税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保证按时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
 
 授权国务院可提前下达地方债务限额
 
 2018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在2019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当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之前,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务限额5800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8100亿元,合计13900亿元。授权国务院在2019年以后年度,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授权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这一授权的期限是如何决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预决算审查室主任何成军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读称,根据有关法律关于授权期限规定的精神,授权都是有期限的,这个授权的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是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的授权。
  此外,何成军还向记者强调,授权决定中明确,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国务院每年提前下达的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应当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并根据经济形势和宏观调控的需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