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五洋债”引出合规风险 德邦证券收到警示函
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谢欣
7月12日,上海证监局发布了一份《关于对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针对的就是德邦证券合规管控有效性不足的问题。上海证监局称,德邦证券债券承销业务、子公司管控等先后出现合规风险,已影响公司的稳健运行。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前周,证监会开出首张债券欺诈发行罚单对五洋建设等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同时也表示,对为五洋建设本次违法行为提供中介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如存在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惩,而德邦证券正是“五洋债”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
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上海证监局发布的《关于对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近期,上海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德邦证券合规管控的有效性存在不足。债券承销业务、子公司管控等先后出现合规风险,已影响公司的稳健运行。具体如下:
1.作为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对子公司进行过合规检查,但未能发现2015年以来该公司自有资金被挪用等情况。这反映出公司合规风险管理有效性不足,过于依赖外部会计事务所和内部审计机构审计结果,在风险防范意识、手段和措施运用等方面存在问题。
2.作为“15五洋债”“15五洋02”两期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公司在债券存续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地履行受托管理责任,未及时向市场发布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目前,两期五洋债券已发生实质违约,债券持有人信访不断。这反映出公司的合规执业意识不足,业务的合规管理存在问题。
3.控股子公司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德邦创新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因存在风险控制管理薄弱,董事会组成、重大事项报告流程不符合该公司制度要求,谨慎勤勉义务履行不到位,部分项目存在尽职调查流于形式、投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存在重大风险隐患。这反映出公司对子公司的合规管理覆盖不足。
“其实,合规经营是券商的生命线已被业内视为核心发展理念,为促进证券公司落实《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今年监管部门还首次启动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能力专项评价,这也就意味着在今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加分项上,合规管理能力将会体现更为重要的一面。”有业内人士这样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因“五洋债”暴露合规问题
就在前一周,证监会开出的首张债券欺诈发行罚单就牵涉了德邦证券。
证监会决定,对五洋建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14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款254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志樟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以上主体涉嫌刑事犯罪的,证监会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另外,为五洋建设本次违法行为提供中介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如存在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惩。
而上述提到的证券服务机构之一,就包括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德邦证券。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到,五洋建设在自身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明显不足以支付所发行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不具备公司债券公开发行条件的情况下,违反会计准则,于2015年7月以虚假申报材料骗取证监会的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审核许可,并最终于2015年8月和2015年9月分两期(即“15五洋债”和“15五洋02)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8亿元和5.6亿元,合计13.6亿元,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各占一半左右。最终结果却是两只债券发生实质违约。
因此,作为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德邦证券就成为债券投资者的众矢之的。
对于上述监管函,《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多方求证发现,此次监管函披露的德邦证券在五洋债存续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地履行受托管理责任,未及时向市场发布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非五洋债的最新进展或责任认定。证监会2018年7月6日发布的对五洋建设所作的处罚,是监管部门就五洋债违约所发布的最新消息,主要对五洋债发行人及20名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
此外,德邦证券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一直按照《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要求,大力加强合规管理。公司亦积极有序运营。对于五洋债,德邦证券一直在法律框架下积极推进债券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