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3月08日] -- 每日经济新闻 -- 版次:[02]

财政部长划重点:推进教育等四领域央地财政关系改革

财政部部长肖捷在答每经记者问时称,通过央地财政关系改革,增强民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每经记者 李彪 张钟尹 每经编辑 贾运可
  昨日(3月7日)上午,梅地亚中心人头攒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财政部部长肖捷,副部长史耀斌、胡静林就“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得宝贵提问机会,问题聚焦于央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对此,肖捷回应称,今年将重点推进教育、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在记者会上,《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央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财税体制改革的三项重点任务之一,也是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能否介绍一下这项改革的有关情况?”
  肖捷在正式回答前,先回应记者说:“你提了一个很专业也很重要的问题。”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体现并承载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等各方面的基本关系。如何发挥好财政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基础作用,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显得尤为重要,因而央地财政关系改革也被视为财税体制改革中的“最难啃骨头”。
  作为专业财经媒体,《每日经济新闻》始终关注着本轮财税改革进程,而在这盘大棋中,央地财政关系改革的动向无疑牵动着整个财税改革的神经。在昨日的记者会上,肖捷用整整五分钟的时间回答了记者这一问题。
  肖捷先向记者说明,什么叫财政事权以及什么叫支出责任。财政事权是指一级政府应当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和任务。支出责任,就是指政府履行财政事权所承担的支出义务和保障。
  他表示,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之所以重要,主要是这项改革是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核心内容,同时也是政府有效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条件。肖捷指出,党的十九大已经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要求,这12个字的内涵十分丰富,关于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改革,涉及的领域非常多,“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性工程”,推进这项改革需要总体规划、统筹推进。
  肖捷介绍,去年率先出台了外交领域的改革方案。今年到目前为止,又出台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这个方案,应当说为分领域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提供了引领,因为这是一个基础性的改革方案。
  肖捷还指出了下一步的改革重点:“我们今年将重点推进教育、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他强调,通过推进这项改革,将有力地促进各级政府更好履职尽责,更有效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此外,肖捷表示,目前预算绩效管理仅限于一般公共预算,下一步绩效管理范围将逐步扩大到所有的财政资金,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肖捷强调,“财政部门将一如既往牢固树立勤俭节约和过紧日子的思想,在财政支出方面以绩效为导向,创新预算管理模式,努力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个税改革有两大内涵
 
 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引发广泛关注。对此,肖捷说道:“我想告诉各位记者朋友,大家都将是今年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受益者。”
  史耀斌进一步解释道,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有两大内涵值得关注。一个内涵是提高起征点。怎么样提高起征点,提高到什么程度,将根据居民的基本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来提出政策性建议。另一个内涵是前所未有的,即增加了专项扣除。首先选择的重点就是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到的子女教育、大病医疗,这是老百姓最急需最关切的方面。此外,我们还会根据实际的情况来最后具体确定专项扣除项目的规模和数目。
  他进一步介绍,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还要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模式。史耀斌说,现在的个人所得税是属于分类征收的模式,我们会将分类税制转化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这也是世界上通行的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模式。
  史耀斌强调,将一些劳动性的所得,比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首先作为综合所得合并起来,然后再确定一个基本减除费用,大家称之为起征点,再进行征税。
  史耀斌说,改革旨在更好体现税收公平,体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改成综合与分类征收的税收模式后,综合性征税的项目会按年汇总来进行综合征税。
  史耀斌表示,接下来将加快启动税收改革方案,同时启动个人所得税的修法,把所有的改革要素通过税法的修订最终确定下来。相信通过这些改革,能够使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负更加合理,同时也更好地显现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效应。
  针对目前社会各界非常关注的房地产税问题,史耀斌介绍,作为一个世界通行的税种,几乎每个国家的房地产税制度都存在以下四个共性的制度安排:一是所有的工商业住房和个人住房,都会按照评估值来征税;二是所有国家的房地产税制度安排中,都有一些税收优惠;三是房地产税属于地方税,它的收入归属于地方政府;四是因为房地产税的税基确定比较复杂或者非常复杂,所以需要建立完备的税收征管模式。
  史耀斌强调,我国房地产税制度设计会参考国际上共性的制度性安排的一些特点,但会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来合理设计。比如合并整合相关税种,以及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的一些税费负担等,使房地产税制度更加合理、更加公平,既能够起到筹集财政收入的作用,又能够起到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效应。房地产税总体思路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按照这个总体思路,目前正在设计、完善,并进行论证和听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