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年07月04日] -- 每日经济新闻 -- 版次:[05]

无钱打官司 顾雏军1.65亿判决生效

  昔日商界挥斥方遒的巨商,如今身陷囹圄资金捉襟见肘。
  据ST科龙(000921,SZ)昨日公告,因上诉人没有支付二审受理费用,顾雏军及其格林柯尔系支付非法占用海信系资金1.65余亿元的判决业已生效。
  顾雏军及其格林柯尔系2007年8月30日被判向原告海信科龙系支付全部挪用资金1.65亿元。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也由被告承担。但由于被告对判决结果不服,向广东省高院提出了上诉,故案件一审判决并未生效。
  昨日,ST科龙发布公告,广东省高院于2008年6月9日作出裁定,由于上诉人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天津格林柯尔在未在规定的交费期限内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案件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结果处理,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每经记者 袁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