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报告公益诉讼情况:两年间立案超21万件 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34.5亿
每经记者 李可愚 每经编辑 陈 旭
10月23日上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第十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介绍,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也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健康发展,形成了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受到广泛关注。报告披露,2017年7月至2019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14740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87565件、提起诉讼6353件。
突出办理环保食药等领域案件
2017年7月1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推开。近年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主要在哪些领域持续发力?
对此,报告介绍说,全国检察机关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紧盯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职、狠抓办案。
一是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专门对公益诉讼检察参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作出部署。
2017年7月以来,共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8012件,占立案总数的54.96%。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湿地、林地、草原321万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3104万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34.5亿元。
二是突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各级检察机关在依法惩治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的同时,立案相关公益诉讼案件71464件,占立案总数的33.28%。2018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部署“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坚决捍卫食品药品安全底线。
三是认真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加强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性奖励、补贴,社保金、养老金等专项资金的监督,防止国有财产流失。立案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0363件,督促职能部门追偿受损国有财产84.84亿元。
四是认真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针对非法占用国有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违法储备土地“炒地皮”等问题,立案相关公益诉讼案件4826件。
同时,全国检察机关还认真办理英烈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探索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
深化保健食品等三个专项监督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推开以来,整体发展态势良好。不过与此同时,报告也指出,由于尚处起步阶段,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
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各省区市检察机关以及省区市内检察机关之间,公益诉讼职能发挥作用不平衡。一些地方检察机关担当不够、创新不足。不少基层检察院办案类型单一,工作还未完全打开局面。
二是案件结构不合理。起诉案件“搭顺风车”多,“啃硬骨头”少,更多借助刑事追诉已锁定的对象、固定的证据拓展公益诉讼效果,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偏少。
三是办案质效待提升。有的检察机关片面追求办案数量,存在滥发诉前检察建议、办凑数案问题。
四是素质能力不适应。一些检察人员司法理念跟不上,线索发现、调查取证、庭审应对能力欠缺,尚不适应公益诉讼业务带来的新挑战。
对于下一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方向,报告提出,要紧紧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探索全流域、跨区划环境治理公益诉讼检察模式。深入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聚焦黑臭水体、固体废物和尾矿污染,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
与此同时,要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持续跟进监督。深化“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保护力度,重点深化保健食品、校园周边、农贸市场三个专项监督,持续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参与乡村治理,细化公益诉讼检察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具体举措。